部门解读:《关于开展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2-07-0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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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1.背景。目前,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大规模实施,农村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但我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总体质量不高,活动不够丰富,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中央、省、市1号文件。以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月20日重要批示精神,市委2022年下达给市文旅局“大力实施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的课题任务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铸牢乡村振兴文化之魂,以文化引领让农民“乐”起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2022年中央1号文件“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2月20日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市委“大力实施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的课题任务,市文旅局于4月形成《关于开展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初稿。4月27日面向县区政府、县区文旅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第一轮征求意见后,于5月初形成了《关于开展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12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文件送审稿做出批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市文旅局做出了相应修改。5月20日,在市政府线上意见征集库征求公众意见。5月24日、6月2日,分别通过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性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6月7日向县区政府进行了第二轮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共面向县区人民政府(管委)、7个市直部门、公众等收集意见11条,采纳意见6条。7月1日,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活动更加活跃。乡土文化遗产得到充分挖掘保护。文化产业实现较大发展,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并且明确了“乡村文化大舞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安排表、《100首经典红歌推荐曲目》。其中,重点工作主要包括18项工作,具体如下:

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统筹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四大工程”。即“思想引领”“典型带动”“乡村名嘴”“特色品牌”四大工程,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宣传教育阵地。开展“乡村文化大舞台”系列品牌群众文化活动。依托基层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文化惠民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鼓励支持农民自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倡导“一村一文化”,让农民“乐起来”。开展唱红歌、唱村歌活动。结合《100首经典红歌推荐曲目》,支持引导农民自发开展唱红歌、唱村歌活动,组织文艺人才进行辅导,建立歌咏队伍,创作村歌等。办“村晚”。结合乡风文明建设等内容,以农民自编自导自演节目为主,鼓励农民举办“乡村春晚”活动。开展乡村体育建设活动。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推进乡镇“三个一”(一个室内健身中心、一个全民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场)建设。举办农民趣味运动会、农耕健身大赛、乡村广场舞等活动。组织各类汇演、调演。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原创文艺作品展演、群众文艺调演、少儿文艺汇演等各类汇演、调演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开展文体活动擂台赛。采取“农民赛、农民评”形式,自下而上举办红歌、村歌、戏曲、广场舞、民族器乐、农耕农趣、“乡村名嘴”等赛事,促进文化交流。发展乡村戏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和“戏曲进乡村”活动,组织系列乡村戏曲赛事,支持各类戏曲表演团队发展,培育戏曲志愿者队伍。发展乡村广电事业。为农民群众提供应急广播服务,统筹地面无线、直播卫星等接收方式,完善乡村广播电视覆盖网。每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实施乡村流动文化服务。完善流动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在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配备流动文化车,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奖励扶持乡村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按照奖励扶持办法等规定,对优秀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和优秀领头人予以物质、精神等奖励扶持。实施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坚持以强带弱、上下联动、共建共享,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对象每年一调整,提高帮扶成效。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将乡村非遗打造为乡村文体活动内核,建设一批农村非遗传习基地、展示馆,培养乡村特色非遗品牌等。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出台《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发展乡村旅游观光休闲业态,扶持一批文旅融合和文创企业,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塑造特色乡村文化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冠名、赞助等多种方式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开展主题群众文化活动。紧跟时代强音,唱响主旋律,围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开展“喜迎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完善绩效评价举措。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逐步接入“安徽文化云”平台,依托客流和活动两大指标为抓手,开展绩效评价,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政府引导、农民自发”模式开展乡村文化惠民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将“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鼓励农民群众自发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如唱红歌、唱村歌、办“村晚”等活动,坚持“农民演农民看”,提振农民群众的精气神。

二是突出奖励扶持,提高文化活动开展的积极性。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以奖代补,市奖励县区第一名(1个)20万元、第二名(2个)15万元、第三名(3个)10万元,奖励经费用于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活动开展。

三是突出以强带弱,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向偏远地区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实施乡村流动文化服务、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配备流动文化车,完善“送戏进万村”、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送图书下乡等流动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结对帮扶活动等。

四是突出本地特色,组织各类活动。依托“乡村文化大舞台”品牌,开展“小小传承人”少儿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红歌村歌大赛、皖西庐剧演唱大赛等具有六安本土特色的各类文体活动。同时,采取“农民赛、农民评”形式,促进县区、乡镇文化交流,展示乡村活动成果。

七、保障措施

有领导组织。建立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分头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六安市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有保障经费。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行政村开展文化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每个行政村每年文化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有人才队伍。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育各类乡村文化人才,支持各类文化团队、协会工作。加强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优秀文化志愿服务团队、项目。有考核奖补。把开展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级考核,实施以奖代补。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对该《实施意见》进行宣传培训,召开部署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当前,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工作部署,推进活动开展。要加强对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升级改造,提高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标准,满足广大群众开展活动需求。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安徽文化云”全面上线,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三是丰富活动内容。

持续推进162家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2022年,开展“送戏进万村”1828场,举办小小传承人、民族器乐、广场舞、原创作品、乡村红歌村歌等比赛活动。鼓励、支持、引导农民自发开展唱红歌、唱村歌、办“村晚”、民间锣鼓等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各级文化馆(站)组织文艺人才深入农村进行辅导,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四是加大督查指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乡村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建设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市县区文化馆对乡镇文化馆(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宣传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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