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3-03-1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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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印刷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刷企业年度报告

(一)工作范围

1.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含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2.各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查处的印刷复制领域案件进行汇总。

3.各县区局对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二)报告程序

1.印刷企业登陆“安徽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http://ysqy.7894561230.cn:8070填报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具体内容见工作提示)。用户名为“企业编号”,密码为“新出印字号”。

2.印刷企业网上填报内容审核通过后,将《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1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各县区局,各县区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局。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开发区印刷企业直接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窗口(电话:3378130)。同时需报送的还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到期换证的印刷企业需同时提交印刷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均为原件)。

二、有关要求

(一)把握方向导向。各县区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坚持思想引领和严格监管同向发力,引导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对于未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或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企业,要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周密部署。要以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为契机,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对监管风险点的预警处理,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在印刷企业年度工作总结中一并报告。

(三)严格审核数据。各县区局要认真核准数据,与去年数据进行认真比对,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摸清原因,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要把数据分析纳入工作总结的重点内容。

各县区局请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前,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市局新闻出版版权科。报送的年度报告材料包括:1.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2.2023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3.2023年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汇总表;4.2023年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印刷企业名录,有关表格另行提供电子版下载。其中,总结材料要包含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情况和本辖区印刷业发展特点难点等。

联系人:刘金男,联系电话:3379195,13966269550。

附件:2023年度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提示

六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提示

一、数据换算问题

1.注意核查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之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合理。

(1)工业总产出 >工业总产值(产出=主营+副营,产值=主营)。

(2)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营收=销售收入+其他收入),主营业务销售额不应大于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不应大于营业收入。

2.年度用纸总量错填或未填。注意单位之间的换算,核查填写数据与工业总产值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合理。

(1)年度用纸总量=类别一至六用纸量总和+数字印刷用纸量+绿色印刷用纸量。(如有重叠项,不需要重复计入年度用纸总量)

(2)用纸总量单位为(万令),注意填写项目中吨、万色令与万令之间的单位换算,以及百万印张、千印张等单位的统计。

二、数据准确问题

1.汇总表的表一与表二数据不一致。

2.规上企业数值与总数值矛盾。

3.数字印刷:数字印刷企业未完整填报数字印刷栏数据,各分项数据之合应小于总和。

4.产品产量与产值明显不符,有时数量级有误,请复核修正。注意填报单位,万元、万令、亿印、千印张,一定看清后再填报。

5.我市暂无国家认证的绿色印刷企业,不要随意填报。

7.印刷设备如更新请及时填报。

8.质量情况、社会责任内容需如实填报。

9.日历台历需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自纠的结果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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