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3-06-0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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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31日

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和市72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覆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发挥专项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部门法定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事故隐患底数;推动文旅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并推动文旅市场主体积极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工作。各县区重点对照以下6个方面,督导检查属地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排查文旅市场主体是否树牢安全理念,研究组织本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以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情况。

(二)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按照《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中关于9类重点整治情形、“八条”刚性措施具体要求,会同消防部门重点排查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以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院、大型书城、印刷企业等文旅市场主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团队游客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租车做到“五不租”;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以及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旅市场主体是否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

(五)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开放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并经过安全风险评估;A级旅游景区内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冰雪、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A级旅游景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对景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针对汛期加强对临水、临崖、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以及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否按照森防指部署要求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核定承载量,并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六)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9日前)。各县区、各单位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全市文旅市场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县区组建专家库,加大辖区重点单位帮扶力度,开展干部职工和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依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隐患加大攻坚力度,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强化财力人力保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专项行动宣讲、安全生产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抓牢主体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文旅市场主体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细化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团队或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电焊等动火作业隐患排查行动以及剧本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结合具体情况视情节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双随机”等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深入发挥行政指导与服务职能,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基层和企业(单位)的帮扶指导。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阶段,组织开展消防、食品安全、旅游设施设备、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知识培训,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通过官网、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排查梳理辖区内文旅市场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2),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根据治理销号情况,及时更新。市文旅局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和销号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定期限治理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视情予以挂牌督办,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存在认不清、抓不实、管不严情形的相关单位,市文旅局将视情加大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报力度,确保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重大事项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市文旅局将定期调度掌握各县区、各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县区、各单位分别于6月9日、8月11日、12月8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文旅局监管科,自6月份开始,每月底前上报进展情况调度表、隐患清单。

联系人:汪昊,联系电话:3929190,

邮箱:466289066@qq.com。

附件: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全市文化旅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

(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

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严格精准

执法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县、区(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重大事故隐患“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注:1.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底前上报当月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名称

所在位置

隐患简况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整改措施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协调督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核销情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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