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大别·乡宿”评定结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4-01-1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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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行政部门:

为加快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民宿发展“1289”工程,根据《关于开展“大别·乡宿”品牌申报推选工作的通知》及《大别·乡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 3415/T 48-2022)地方标准,通过申报、推荐、审核、验收、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18大别乡宿名单,现予公布。

请各地充分发挥“大别·乡宿”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丰富产品供给,推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打响“大别·乡宿”品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附件:大别乡宿评定名单

 

20231227    

附件

“大别•乡宿”评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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