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文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4-03-2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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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局属各单位:

现将《六安市文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8日

六安市文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

方  案

为有效夯实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管理规范年活动成果,以点扩面,形成辐射效应,进一步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巩固促进市场主体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建设旅游强市动员大会部署要求,继续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导向,着力巩固制度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发挥示范效应,不断深化政企互动、部门联动,增强监管成效,为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行业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打基础、强基本、抓基层”的工作基调,聚焦活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局部轻整体、重形式轻内容等难点堵点问题,将工作重心从“有没有”向“行不行”延伸,对标“立标准、明规则、树规范”的工作目标,通过上下联动,实施巩固优化规范要求、巩固扩大行业覆盖、巩固抓实制度执行、巩固提升服务质量、巩固推进综合监管,推动市场主体将经营管理的“软实力”锻造成市场竞争的“硬功夫”,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优化规范要求。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文旅市场主体意见,组织规范修编,从实际实用的角度,进一步充实、调整、优化《六安市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指南(试行)》《六安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试行)》《六安市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内页资料管理台账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手册》《清单》),针对市场主体不同规模和类型,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管理,提升规范的认可度、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二)巩固扩大行业覆盖。以行业管理规范年活动中推选的标杆示范单位为基础,进一步总结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通过集中培训、经验分享、观摩交流、同业辅导等方式,有效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实现由“点上”向“面上”的梯次推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规范化建设的覆盖率,实现整体提升。

(三)巩固抓实制度执行。在引导市场主体对照《指南》《手册》完善内页资料管理台账的基础上,由表及里,深挖制度规范建立时“拿来主义”、修订过程中的脱离实际以及执行结果的前后不一等“病灶”,采取明查暗访、部门联查、专家问诊等方式靶向治理,重点加强对制度中涉及程序性、科学性、必要性等法定要求的表述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相符、职责匹配、执行有力。

(四)巩固提升服务质量。以宣贯培训为抓手贯穿巩固年活动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技能、品牌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通过举办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性应急演练;推进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组织旅游景区(点)、文博场馆导游(讲解)词修编;加强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服务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比武,持续巩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管理水平。

(五)巩固推进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文旅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制,调整完善相关工作规则,聚焦玻璃栈道、剧本娱乐、旅游民宿等新兴业态领域,对照《安徽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六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等,健全完善“一件事”全链条责任体系和规范管理要求,分类建立“一业一查”事项清单,理顺联合行动的发起、配合、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率,消除责任盲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市文旅局下发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方案,并适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安排。各县区、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要求,深入动员发动。

(二)完善机制阶段(4月1日-5月30日)。各县区组织文旅企事业单位进行座谈,征集汇总相关规范修改意见。市文旅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指南》《手册》《清单》修编。市县两级文旅部门推动政府层面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重点业态、新兴业态领域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确保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巩固阶段(6月1日-8月30日)。各县区督促辖区内文旅企事业单位对照修订后的《指南》《手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持续巩固完善管理和服务。同时,继续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针对性的服务指导,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执行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并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行业内交流学习。市文旅局适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取长补长促进地域间互动交流。

(四)督查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市文旅局从各县区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照市场主体名录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赴各县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结合属地实际从各业态类别抽取2-3家经营管理单位,深入检视活动覆盖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进一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以及制度性成果,重点围绕文旅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文明旅游等方面实践中的特色亮点,归纳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发挥启示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把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作为推进我市旅游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市级方案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列出措施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将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与安全生产、市场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具体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加强分类指导,推动监管从“简单粗泛”向“精准高效”升级。要建立问题清单,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要践行包容审慎理念,综合运用约谈指导、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案例曝光等手段,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助力企业安全安心发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采取专题讲座、实地考察、观摩交流等各种形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规范意识、改进管理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主题活动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提高从业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行业迅速掀起规范管理服务的热潮,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请各县区活动每阶段报送不少于一篇工作信息,市文旅局将定期对各县区、局属各单位巩固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采取工作简报、成果汇编等形式集中宣传活动经验成效,并对工作进展迟缓、未按要求开展的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

六安市文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动员部署

制定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3月

召开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巩固年活动动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3月

2

完善机制

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指南》《手册》《清单》修编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4月-5月

3

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调整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分工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4月

4

建立剧本娱乐、玻璃栈道、旅游民宿等重点业态、新兴业态领域联合检查事项清单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5月

5

全面巩固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市文物保护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6月-8月

6

组织专家对全市3A级以上景区开展全覆盖问诊

市文化和旅游局

6月-7月

7

举办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性应急演练;举办导游(讲解员)培训,组织旅游景区(点)、文博场馆导游(讲解)词修编;举办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服务标准的宣贯培训,组织相关等级评定和品牌创建,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比武

市文化和旅游局

贯穿全年

8

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8月

9

督查检查

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赴各县区开展随机抽查,通报检查结果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9月-10月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剧本娱乐场所、A级景区内玻璃栈道类项目、森林防火和防雷、旅游民宿、旅游包车等联合检查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贯穿全年

10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两轮体验式暗访

市文化和旅游局

4月-5月,9月-10月

11

总结提高

总结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以及制度性成果,全年每阶段报送不少于一篇工作信息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贯穿全年

12

报送不少于两篇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管理典型案例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11月

13

召开总结会,组织案例分享

市文化和旅游局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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