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读书看报(2024年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4-09-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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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各类阅读活动;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及《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相关标准执行。农家书屋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图书不少于 2500 册、2000 种,报刊不少于 3 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 10 种(张),每年更新出版物不少于 60 种。设置专兼职人员管理书屋,建立岗位责任制,借阅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 5 天。依托农家书屋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和其他读书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按照《安徽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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