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工作】关于印发《202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现将《202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评估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两化”)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文旅”的健康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定期评估主体
各县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二、定期评估时间
第一次评估时间:2024年8月10日—8月20日;
第二次评估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20日;
第三次评估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20日。
三、定期评估内容
评估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两化”栏目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定期评估方式
市文旅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测评工作组将通过线上检查方式对县区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两化”栏目进行评估,其中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每个县区将随机抽查两个乡镇。定期将测评结果及测评问题清单反馈给各县区部门、市政务公开办,相关结果也将列入年底对县区互评。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定期评估方式促进各县区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成立专班专人,精心组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领域“两化”工作,同时指导本县区各乡镇做好栏目信息更新发布。
2.要加强“两化”栏目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落实“三审”制度,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3.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信息,及时推广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4.在季度测评通报反馈后,各县区要对照测评结果,及时查漏补缺,迅速整改到位,并于10日内反馈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