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讨论】《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集体讨论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4-08-1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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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市文旅局党组召开会议,审议《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送审稿)》,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国伟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彭峰到会指导。

会上,局文物保护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从起草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3个方面汇报了《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分管领导常婷婷补充说明了《办法》在认定周期、考核周期、退出机制等方面的优化调整与创新,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机制,规范市级非遗传承人认定的管理,提升市级非遗传承人队伍整体水平,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送审稿)》内容,要求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做好文件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认识和关注度,讲清楚“是什么、为什么、好在哪”,抓好文件落实,把认定原则、程序、条件、流程以及权力义务、评估管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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