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六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六法发〔2024〕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0日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依法治市
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法治六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优化行政职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理顺部门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增强执法力量。(以下均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落实,不再列入;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人事教育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强化监督制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教育培训入脑入心;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人事教育科,局属各单位)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治理能力法治化
3.严格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治督察与相关监督的贯通协作配合、衔接联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形成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档案管理。(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相关科室)
6.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参与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三、加大深化改革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全面推行审批服务,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持续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推进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场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8.深化智慧审批服务。按照省级部署,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逐步实现同个“一件事”全省一个标准;积极开展跨层级联办工作,在线逐级审核材料并转报,有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就近办”;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皖事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由可办向好办转变;持续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办”水平。(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9.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清理。按要求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杜绝行政垄断和不当市场控制,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0.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推动各执法单位认真实施第一批监管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导涉案企业实施合规改革。加强对企业合规培训力度,提高守法经营能力和水平。规范合规审查机制,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涉企案件“能合规尽合规”。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1.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配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文旅市场开展各类执法治理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化解信访矛盾机制,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文旅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13.扎实推进案件线索受理审查。对“4+9”法定领域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审查,积极稳妥开展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的审查处理。(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文保中心)
1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深入推进“江淮普法行”活动,
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计划,大力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新举措。(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相关科室)
15.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文旅市场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规章制度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从简单的标语式、广场式、传单式的宣传方式,到依托局自身优势,营造普法氛围;通过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阵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并结合送戏下乡(开展法治专场演出)、广场文艺演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重大节假日文艺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将法治内容融入公益活动中去,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宾馆景区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文旅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相关科室)
五、对标指标体系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6.开展示范创建。根据全市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文旅行业实际,补齐行业法治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在文旅行业营造法治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局属各单位)
17.举办法治大讲堂。按照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制讲座,局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规讲解,相关科室针对业务法规上法治课,执法支队以案释法,组织机关和执法一线人员庭审旁听或网络旁听等。(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18.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性法规制定本级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推广运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审慎采取停产停业等应急管理措施。推动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与执法监督科)
19.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提升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通过法治培训,提升文旅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责任单位中排在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有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