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广播电视局、六安市文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5-01-1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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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广播电视局六安市文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广播电视局六安市文物局)联系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20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7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从群众需求出发强化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30余条,政务动态信息920余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征求意见1次,规范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推动决策规范化、科学化。高标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围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七届中国红色微电影盛典等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结合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开展《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发布知晓度调查1次。落实我局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旅游信息、广播电视3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归集并发布旅游服务保证金存取情况等信息230余条。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广播电视领域测评2次,有效推动了广播电视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更新不及时等共性问题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线上3件、线下1件,申请公开内容涉及文保单位名录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标准等,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程序,把好信息导向关、质量关。持续调整规范性文件格式内容,确保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全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确保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新开通“六安文旅”微信视频号、小红书账号,各类新媒体平台全年累计发布信息近4000条,“六安文旅”微信公众号获六安市网络宣传“十佳政务新媒体”奖。持续加强政民互动,回应公众关切,围绕导游考试、假日出行、场馆开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发布“主动回应”信息55条,办理百姓畅言、市长热线等各类平台留言回复211条,满意度100%。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举办全市文旅政务信息员培训会、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明确科室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更新时限,每季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上年度存在文旅重点领域信息不够丰富、意见征集不够全面等问题。2024年以来,我局全面梳理3个二级目录、15个三级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发布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市县信息动态、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累计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230余条,进一步保障公众对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旅行社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六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书面信件、电子信件、电话等方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征求行业部门、专家学者、从业人员意见,累计收集并采纳意见建议16条,切实提升了意见征集的覆盖面,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上级反馈及部门自查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日常自觉开展自查和抽查的频次不够,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上级抽查检查反馈的重点问题,以自查自纠为常态,强化跟踪问效,抓实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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