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含责任分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5-04-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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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5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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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文化和旅游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信息汇总和动态研判,加强任务进度梳理分析,补缺补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推动全市A级以上景区完成景区开放安全评估,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市场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三)推动开展“极致服务看六安”旅游安全服务体系化提升行动。组织引导辖区内文旅企业进一步巩固文旅行业管理规范年、巩固年工作成果,主动查漏补缺达到基础性要求,体系化提升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和服务质量;推深做实“人人都是迎客松”“人人都是文旅推荐官”等志愿服务品牌,提升六安文旅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通过示范带动和全域开展,激发文旅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文旅行业本质安全和服务水平。(市场管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推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干部履职述职内容。坚持管理职能与安全管理责任相统一,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各地细化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和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细化有关部门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市场管理科、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五)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及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及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关注从业人员心理健康,加强对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六)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强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市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七)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履行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协调、统筹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挥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联动机制作用,主动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落实会商研判、信息通报、预警发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市场管理科)

三、推进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八)统筹抓好日常与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强联合检查执法,会同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行动,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市场管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九)做好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旅行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不得将未开发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进行销售并提供服务。严格要求旅行社选用合规旅游包车,指导旅行社做好包车“五不租”,重点关注老年旅游团和研学游旅游团使用的车辆。严格要求旅行社选用合规观光游船,不得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督促旅行社和导游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或救生衣,行程途中开展经常性安全提醒。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市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十)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及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在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及时纠治闭锁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抓好含有森林草原的A级旅游景区防灭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十一)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游船、玻璃栈道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并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有关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配合体育等相关部门做好冰雪旅游、体育旅游的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文化艺术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各地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公共文化单位及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文化艺术科、广播电视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十三)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市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文化艺术科、宣传推广科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十四)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和专业化检查,完善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能力,督促直属单位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办公室牵头,各直属单位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条件

强化评定工作引导作用,推动有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增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市场管理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十六)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的宣贯解读和落实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重点检查事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

(十七)强化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市场管理科、办公室)

(十八)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开展1次文旅行业安全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及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送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

(十九)完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库。推动各县区文旅部门、机关各科室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入库,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建立文旅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制度。(市场管理科)

(二十)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提示。紧扣“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安全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组织制作文旅安全宣传视频,汇编一批安全警示案例,强化文旅安全公益宣传。多频次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在线旅游企业等多形式、多渠道引导广大游客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规范使用安全带,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不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场管理科、文化艺术科、宣传推广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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