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6-04-2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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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旅〔2026〕11号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通过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2日    

 

 

 

 

 

 

 

 

 

 

 

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2022-2035年)

文本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第二条 规划范围

第三条 规划对象

第四条 规划期限

第五条 规划原则

第六条 规划依据

第二章 背景研究

第七条 政策研究

第八条 规划衔接

第九条 文脉梳理

第十条 价值评估

第三章 综合现状

第十一条 文物资源现状

第十二条 文物保护现状

第十三条 文物空间管控现状

第十四条 文物管理现状

第十五条 文物利用现状

第十六条 问题总结

第四章 目标与思路

第十七条 指导思想

第十八条 规划思路

第十九条 规划目标

第二十条 规划定位

第五章 文物保护规划

第二十一条 保护区划划定原则

第二十二条 保护区划划定

第二十三条 保护区划管控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文物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防护设施规划

第六章 文物利用规划

第二十六条 展示利用结构

第二十七条 利用模式创新

第二十八条 主题游径建设

第二十九条 合理利用

第三十条 负面清单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第三十二条 环境效益评价

第三十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十四条 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 组织保障

第三十六条 政策保障

第三十七条 资金保障

第三十八条 人才保障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九条 规划分期

第十章 投资估算

第四十条 文物保护投资估算

第四十一条 文物利用投资估算

第四十二条 投资额总额与分期

附件 革命文物专篇

第四十三条 史实梳理与价值评价

第四十四条 资源特征与现状研究

第四十五条 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规划

第四十六条 革命遗址遗迹利用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专项规划,是实施六安市文物保护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依法审批后,涉及全市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问题均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六安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5450.9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六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949处(1061个文物点)不可移动文物(下称文物)。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其中,近期为2022—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第五条 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全市文物分布与保护利用现状,立足不同县(区)实际情况,以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上位及相关规划为指引,从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功能延续性出发,科学规划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的综合效益。

2、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坚持保护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方面,根据文物的级别、类别、保护状况,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另一方面,科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强化文物空间管控。

3、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丰富人民历史文化滋养。加强文物展示利用与乡村振兴、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利改善的衔接,鼓励多元化展示利用方式,展示和阐释文物核心价值,推进文物活态传承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文物活起来,增强文物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4、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基于文物现状、类别,确定近期、远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文物保护重点任务和目标,分级、分类落实文物保护措施。确定文物利用方向和目标,分期落实文物利用计划和重点项目,近远期统筹推进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法律规范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公布)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修正)

Ø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

Ø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Ø 《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2021年公布)

Ø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修订)

Ø 《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2022年公布)

2.政策文件

Ø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Ø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

Ø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Ø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办发〔201845号)

Ø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

Ø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

Ø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物政发〔20198号)

Ø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文物保发〔201924号)

Ø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政发〔201927号)

Ø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文物革发〔202018号)

Ø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0384号)

Ø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

Ø 《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

Ø 《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的通知》(文物督发〔202214号)

Ø 《国家文物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2310号)

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

Ø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78号)

Ø 《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6号)

Ø 《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

Ø 《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的函》(皖国土规办〔20228号)

Ø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

Ø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330号)

Ø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清单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55号)

3.标准规范

Ø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

Ø 《文物保护单位标志》(GB/T 22527

Ø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GB/T 22528

Ø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修复技术指南》(GB/T 39049

Ø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

Ø 《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评估规范》(WW/T 0083

Ø 《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QX 189

Ø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

4.相关规划和其他资料

Ø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

Ø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

Ø 《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Ø 《安徽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Ø 《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

Ø 《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

Ø 《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Ø 《六安市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评审稿)

Ø 《六安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Ø 《六安市红色旅游规划(修编)(2017-2030)》

Ø 《金寨县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

Ø 《六安白鹭洲古墓葬群保护规划》

Ø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独山革命旧址群保护规划》

Ø 《六安汉代王陵墓地保护规划(2022-2035)》

Ø 《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Ø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Ø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Ø 《霍邱县西段城墙及城隍庙保护规划纲要》

Ø 《安徽省霍邱县李氏庄园文物保护规划》

Ø 《六安市志》等


第二章 背景研究

第七条 政策研究

1.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明确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方向

国务院、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等系列有关文物保护利用的指导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516日和62日分别发表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强调了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性,提出切实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总体要求,并明确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方向与方法。

2.安徽省层面: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关于新时代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78号)等系列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安徽省委时任书记郑栅洁、省长王清宪于20221110日安徽省文物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委书记韩俊于20235月和8月调研文化强省建设和淮南市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时,均对文物保护利用作出指示。系列文化和领导讲话,均强调应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文物价值挖掘和有效利用,拓展文旅融合,推动新时代安徽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3.六安市层面:明确加强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文物工作重点,具体指导六安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330号)等文件,明确加强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文物工作重点,指导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具体开展。2023年六安市市长潘东旭在市委会议上指出,强调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以文铸魂,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文育人,传承赓续红色基因;坚持以文筑城,擦亮特色文化品牌;坚持以文兴业,着力增强发展动能;坚持以文惠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第八条 规划衔接

1.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

主要目标:到2025年,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跃升,文物机构队伍力量增强、结构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基本健全,重要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形成资源管理全覆盖、法律法规更完备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规划》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指明方向。

2.《安徽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利用规划》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健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活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科研能力明显加强,初步构建安徽地域文化标识体系,文物事业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规划》明确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方向和八大工作重点,为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明确重点任务。

3.《安徽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完成300处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或抢险加固工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100%。实施100处革命文物维修工程,推出50个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

完善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包括加强考古发掘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优化文旅产业空间布局:构建“4310”文化旅游产业空间布局,分别为做强四大产业集聚区、构筑三大发展产业带和建设十条文化旅游廊道。

《规划》为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明确方向和重点。

4.《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规划将六安市定位为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长三角生态产品供应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和康养基地,全国陆路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体系、重点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和加强其他重点区域历史文化保护。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强调科学适度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规划》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引导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适度利用。

5.《六安市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评审稿)

发展定位:依托大别山优越生态基底,深入融合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及精神,发挥省会都市经济圈及长三角一体化带动优势,打造国内知名文旅深度融合生态旅游强市。

长三角地区高品质文化生活的优选地,长三角绿色振兴的旅居康养地,红色大别山的传承地和合肥都市圈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金腰带

发展目标:落实国家战略,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凸显山水文化魅力,支撑对口合作和合六同城化,构建红绿融合赋能赶超式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共同富裕,努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奋力建设为革命老区绿色振兴示范城市。

空间结构:构建“1617”的六安市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即:一条大别山旅游风景道、六核共振、一条蓝色时空旅游景观带、七大主题。

《规划》明确六安市文旅产业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

6.《六安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战略方向: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淮河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的政策优势,努力建设三地一带,即长三角地区高品质文化生活的优选地、长三角绿色振兴的旅居康养地、红色大别山的传承地、合肥都市圈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金腰带,奋力推动大别山下健康幸福城,江淮岭上卓越乡村地发展新格局,助力现代化幸福六安新征程。

发展布局:构建一核引领、三区同频、四带协同文化和旅游统筹发展新格局,即主城区文化和旅游核心、大别山全景文化旅游区、江淮果岭文化旅游区、淮河水乡文化旅游区、大别山红色文化带、淮河文化带、国道312(六安段)历史文化带、淠史杭水利文化带。

《规划》指导六安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明确文旅融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举措等内容。

第九条 文脉梳理

1.历史沿革

古代:六安地处江淮之间,地理环境优越,开发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留下了红墩寺等一批重要的人类活动遗址。4000年前,皋陶及部族在这里生息。《帝王世纪》记载:皋陶卒,葬之于六(音)。禹封其少子于六,以奉其祀。《史记·夏本纪》记载:封皋陶之后于英(今金寨、霍邱境)、六(今六安城北,字首次出现于地名)。故六安又称皋城。夏商时,六为淮河以南重要方国,西周至春秋,封国林立,境内先后形成英、六、蓼、群舒等侯国。据考证,古代的。在《诗经·小雅》中,指的是高地或陆地,如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陆,曾孙田之。这与六安现存古文化遗址地形地貌的特征是相符合的。战国时期,诸侯兼并,先后隶属吴、楚。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六安东南、霍山、舒城大部地区属衡山郡,置潜县,其余属九江郡,置六县、寿春、安丰三县、郡治寿春。楚汉相争,项羽于公元前206年封六地人英布( 黥布)为九江王,定都于六。汉初置淮南国,仍都六。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刘邦立少子刘长为淮南王,徙都寿春。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年),以原淮南地析分为淮南国、衡山国、庐江国。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取六地平安之意,置六安国,六安之名沿用至今。东汉分属九江郡、庐江郡。三国时由魏控制。两晋时,分属豫州的安丰郡,扬州的淮南郡、庐江郡。隋时,分属淮南郡和庐江郡,开皇初年(581年)设霍山县、十九年(599年)置霍邱县。唐时,分属寿州和庐州,唐开元二十三年(735年)置舒城县、二十七年(739年)置盛唐县(治在今六安市)。北宋置六安县,属寿州,重和元年(1118年)升六安县为六安军,直属淮西路。元朝,分属河南行省安丰路和庐州路;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六安州,领六安、英山二县。明时,北属寿州,南属六安州,弘治七年(1494年)复置霍山县,并属六安州。清初,属江南省左布政使司所辖寿州及六安州,康熙六年(1667年),安徽建省,分属安徽省凤阳府、庐州府、颍州府。寿州属凤阳府,霍邱县属颍州府,六安州、霍山县和舒城县属庐州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六安州为直隶州,领霍山、英山二县。

近代:中华民国成立,改寿州为寿县,六安州为六安县,连同霍邱、舒城、霍山三县均隶属于安徽省,民国三年至十七年(1914—1928年),舒城、六安、霍山属安庆道,寿县、霍邱属淮泗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寿县、霍邱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六安、舒城、霍山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同年10月,析安徽省六安、霍山、霍邱,河南省商城、固始5县边区55个保设立煌县;同年11月,英山县由安徽省划归湖北省。土地革命期间,境内相继成立多处县级革命政权和边区苏维埃政府。194710月成立皖西行署,同年9月改立煌县为金寨县。

现代19491月,六安解放,4月,成立六安行政专员公署,隶属皖北行署。六安专区领六安、霍山、舒城、寿县、霍邱、金寨县。此后,肥西县曾于19522月和19614月两度划入六安专区,又分别于19586月和19836月划归合肥市;庐江县曾于19587月划入六安专区,又于19657月划归巢湖专区。19713月,改专区为六安行政公署,辖境未变。1978年,以六安县城关及近郊组建县级六安市。199212月,六安市与六安县合并,称六安市(县级)。19999月,国务院批准六安撤地设市,原县级六安市分设为金安区、裕安区,20003月省辖六安市正式成立。201510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六安市叶集区。20151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六安市寿县划归淮南市管辖。

2.文化脉络

新石器时期,文化萌芽,文明肇始。早在六千多年前,便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留下了样态丰富的文化遗存,文明的曙光开始闪耀江淮。如叶集区红墩寺遗址真实留存着6000年前人类生活印记,是江淮西部地区六千年文化史的标尺。此外,还有黑虎城遗址、蟠龙城遗址、范家古城遗址、大洪城遗址、蓝桥湾古遗址、中洪城孜遗址、大马城遗址、找母河大古城遗址等一批新石器时期古文化遗址。

夏商周代,多元文化,智慧涌现。(1皋城由来。因上古时,皋陶及部族在这里生息,且因皋陶卒,葬之于六。禹封其少子于六,以奉其祀。故六安又称皋城。现保存有皋陶墓遗址、皋陶祠。(2)封国林立。西周至春秋,封国林立,境内先后形成英、六、蓼、群舒等侯国,留下花城遗址、邬墩子遗址、董墩子遗址、海螺墩子遗址、绣鞋墩遗址等一批古遗址。其中,群舒方国及文化具有典型地域特征。江淮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南北方文化交流、传播和碰撞的重要区域。商周时期,本地土著文化逐步凸显。西周初年,周公东征,东夷部分族群向南迁移至江淮地区,与当地土著相融合,建立舒、舒庸、舒鸠、舒蓼、舒龙等群舒方国,形成了以兽首鼎、曲柄盉等为典型器物的群舒文化。东周时期诸侯争霸,江淮地区成为吴楚等国争夺的主要战场,群舒国小而势微,周旋于各大国之间,终为楚所灭。群舒文化根植于安徽江淮地区土著文化,承袭中原文化,与周边的楚文化、吴越文化等不断融合渗透,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发展特征。(3)千年古塘。霍邱县水门塘系楚令尹孙叔敖于公元前622年修建,古称大业陂,距今已有2600余年历史。

秦汉时期,王侯封国,大汉遗风。(1)王陵墓地。六安汉代王陵保存完整,是六安国历史的重要见证,充分体现了六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中华文明发展内在的统一性、连续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识和多元一体格局的鲜活注脚,对研究六安国政治、历史、经济、文化、社会以及汉代诸侯王陵制度特征等具有重要价值。(2)楚汉名将。秦二世元年英布率骊山刑徒数千人起义响应农民起义,归属楚项羽,被封为九江王,都六。楚汉战争中,英布归汉,从刘邦击灭项羽于垓下,被封为淮南王,仍都六。六安市现存有英布墓。舞阳侯樊哙,江苏沛县人,参加沛县起义,骁勇善战,为刘邦麾下最勇猛的战将,颇有功勋。鸿门宴时,曾出面营救刘邦。西汉初年,担任大将军、左丞相,封舞阳侯,参与平定臧荼、卢绾、陈豨、韩王信等,是西汉开国元勋。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淠河岸边留存有舞阳侯樊哙墓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侯割据,战火纷飞。分属魏淮南郡、庐江郡、安丰郡。其中三国历史名人周瑜为舒县人,现境内有瑜城村城址。

唐宋时期,前期社会繁荣、佛教兴盛,后期社会动荡、战乱频繁。(1)寺庙众多。南北朝及唐宋时期寺庙盛行,六安境内建有多处寺庙佛塔,现存有裕安区望江寺塔、观音寺塔、多宝庵塔和金安区昭庆寺、霍邱县观音洞遗址等。(2)抗金英雄。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金兵大举进攻六安,为护主救驾,程端中夫妇与皇帝、皇后互换龙凤袍,宋高宗安然脱身并定都临安(今杭州),而程端中却不幸战死阵中。现保存有程端中墓。

元明清时期,农业、商业、手工业蓬勃发展,古建林立。(1)地主庄园。六安市现有两大地主庄园建筑,分别是霍邱县李氏庄园古建筑和金安区刘大圩庄园,其中李氏庄园是我国四大地主庄园之一。(2)古塔古寺。元明清时期,六安宗教繁荣,古塔古寺众多,包括舒城龙头塔、霍山文峰塔、霍山决兴庵等。(3)文庙建筑。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文庙建筑较多,现存有六安文庙、霍山文庙、霍邱文庙古建筑、三官庙古建筑等。(4)古寨古堡。元明清时期,六安境内有多处古寨堡,现保存有金寨古寨堡群、霍山县四望堡寨址、铜锣寨遗址、金寨县陈家寨、招军寨、舒城县平峰山寨等。(5)会馆老街。明清时期,六安地区商贸繁荣,涌现多处商贸老街,现有金安区毛坦厂镇明清老街、裕安区苏埠镇明清老街、独山镇明清老街、舒城县晓天镇老街、叶集区江西会馆、裕安区陕西会馆以及九拐十八巷等街巷、商会旧址。(6)宗族祠堂。明清时期,六安地区宗族文化繁盛,宗祠众多,现保存有舒城县褚氏祠堂、霍山县戚氏宗祠、裕安区罗氏宗祠、魏氏宗祠、李氏宗祠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7)名人故居。六安市人杰地灵,名人故居较多,现保存有霍山县刘淠西故居、金寨县革命先驱罗洁故居、漆海峰故居、霍山县何国褆故居。

中华民国时期,六安是鄂豫院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区域。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新中国的诞生,这里28年红旗不倒、20年武装斗争不断、30万英烈为国捐躯。在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中,六安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建党基地、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

1)六安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早期建党基地之一。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一批较早接受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在六安通过办学、办刊等方式传播马克思主义。其中,19203月,朱蕴山在六安三农组建中国革命小组,是安徽最早的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组织。同年10月,徐狩西在霍山六区燕子河燕溪小学成立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同时,在朱蕴山、桂月峰、翟其善、徐狩西和刘长青等革命积极分子的努力下,六安各地党组织纷纷建立。1923 年底,皖西青年在寿县小甸集建立安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在安庆参与建立安徽第一个城市党支部。从 1921年到1927年,中共中央直属党组织共有 41个,有8个位于六安,在全国独树一帜。现留存有金寨县早期党组织诞生地旧址、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地旧址和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等一批革命遗址遗迹。

2)六安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

建党和大革命时期,六安是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先锋地。特别是1921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早期党组织在这里取得了较快发展,培养了大批革命骨干,1924年底以前加入中共的安徽早期党员,全省40多人,六安籍就有 30多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六安是红色苏区建设的模范地。在党的八七会议精神指引下,皖西人民于 19295月和11月发动商南起义(又称立夏节起义)、六霍起义,组建主力红军和地方武装,创建豫东南、皖西革命根据地。苏区军民先后粉碎了国民党军三次大围剿,建立特(道)区、县、区、乡、村五级苏维埃政权,颁布《六安六区土改政纲实施细则》《森林办法》等土地法令,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成为全国苏区建设的成功典范。红军主力两次转移后,六安的党和红军在人民支持下,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使革命红旗始终飘扬在大别山上。全民族抗战时期,六安是安徽合作抗战的中心地。1938 1月,国民党安徽省政府迁至六安,六安成为安徽省暨大别山区国共合作抗日的政治、军事指挥中心,为华中抗日民主根据地输送地了大量人才。中共安徽省工委和鄂豫皖区党委先后在六安成立,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斗争。新四军第四支队在六安发展壮大,成为江淮敌后抗日的主力军。六安人民坚持抗日反顽斗争,开辟皖西大别山区抗日游击根据地和寿东南抗日根据地,成为大别山抗战的中流砥柱,直至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现在留下了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和独山革命旧址群、红28军重建会议旧址、苏家埠战斗旧址等一批浓墨重彩的革命遗址遗迹。解放战争时期,六安是全国战略进攻的转折地。19466月,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六安见证中原军区第一纵队第一旅(皮旅)中原突围、铁流千里的伟大奇迹,是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的重要战场。现存有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汪氏宗祠)等一批革命遗址遗迹。

3)六安是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

革命战争年代,六安先后诞生了18支(次)师级以上红军部队。红军长征的四支队伍中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与六安血脉相连,参加长征的六安儿女有近9000人。从六安走出的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后来成为八路军、新四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骨干和主要源头。解放后,与六安有血脉渊源的现役部队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一、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八十三集团军等,在新时代继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其中,红四方面军是一支战功赫赫、功勋卓著的主力红军。从192711月起,鄂东、豫东南、皖西地区先后爆发了黄麻起义、商南起义(又称立夏节起义)与六霍起义,分别组建了红三十一师、红三十二师、三十三师,成为鄂豫皖红军部队的源头。19304月,红一军成立,六安人许继慎任军长统一了鄂豫皖边区的军事指挥,为创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奠定基础。19311月,红一军与红十五军合并成立红四军。193111月,红四方面军成立,总指挥徐向前,辖红四军、红二十五军,后接连发起黄安、商潢、苏家埠潢光四大进攻战役,取得空前胜利,鄂豫皖苏区进入全面鼎盛时期。1932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离开鄂豫皖后来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193610月,红四方面军一部长征到达陕北,后与陕北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一二九师成为了晋冀鲁豫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的主要源头。

其中,红二十五军是率先完成长征,为中国革命立下大功的先锋部队。红二十五军首次于193110月在六安麻埠成立。193211月,鄂豫皖省委重建红二十五军。19334月和 19344月,战斗在皖西的红二十八军两度并入红二十五军,吴焕先、徐海东先后任军长。193411月,红二十五军奉命长征,全军从出发时 2980多人发展到 3700 多人,途中创建了鄂豫陕革命根据地,是唯一一支历经长征人数不减反增的红军部队,为中央红军长征胜利会师龑定了坚实基础。19359月,红二十五军与陕北红军合编为红十五军团,是红军发起直罗镇战役、东征和西征战役的主力,扩大了陕甘革命根据地,为红军长征落脚陕北、建立陕甘宁边区奠定了基础。19378,红十五军团改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成为了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的源头之一。

其中,红二十八军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唯一保留军级建制的革命武装。红二十八军于19331月、193310月、19352月先后三次组建,是一支打不散、拖不跨的英雄部队。坚持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成为南方815 块游击根据地中面积最大、唯一保留军级建制的根据地。19377月,红二十八军率先在南方实现区域性国共合作。19382月,与豫南游击队等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走向皖中和皖东抗日前线,是当时新四军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的部队之一。皖南事变后改编为新四军第二师,同时参加鄂豫皖边区游击战争的红军也是新四军三师、四师、五师、七师的来源,成为了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的重要源头。

新中国成立至今,淠史杭精神彪炳史册,水利工程宏大壮观。从1958年开始,六安人民历时14年兴建了举世闻名的淠史杭水利工程,被誉为新中国治水史上的一座丰碑,展现了战天斗地的淠史杭精神。同时,解放后陆续建成佛子岭、龙河口、梅山、响洪甸、磨子潭五大水库以及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将军山渡槽、打山渡槽、平岗切岭等一批重要的水利设施。

3.历史记忆

1)六安古八景承载地方历史记忆

1)钟楼远眺:钟鼓楼,原建于六安城中心鼓楼大街最高处,系古代用于礼乐、报时、报警之用。登高凭栏,可俯瞰市内街景,遥望南北双塔。

2)桃坞晴霞:六安城西淠河对岸,越云路桥而西即桃花坞,旧称田家湾。这里夭桃修竹成林,佳果花卉纷呈,自古为游人墨客踏青吟诵之地。

3)赤壁渔歌:六安赤壁位于城西25公里处,下临淠河。州志载:"小赤壁下临大河,继岸千尺,镌小赤壁字,时多乘流泛舟题诗壁上"

4)齐云拥雾:齐云山,又称齐头山,山上峰峦迭翠。州志载:齐山绝顶,常为云雾所封,其上产茶甚壮而味独香醇,名茶六安瓜片主产于此。

5)九公耸秀:九公寨,位于六安城西南35公里处,海拔342米,山有九石如人,故称九公寨。其山势挺拔峻秀,群峰叠岩,怪石嵯峨,景色绮绚。

6)龙穴返照:龙穴山,一名龙池山,位于城东南20公里处。州志载,龙穴山首有幻影晚照现象,自此《龙穴返照》为六安一景。

7)嵩寮泻乳:嵩寮岩位于六安城南40公里处。州志载:洞顶中间岩缝旧有白色石乳长年滴沥,可供灯油用,以后干涸,嵩寮泻乳胜景自此而得名。

8)武陟积雪:位于六安城西15公里处,淠河北岸。《古今图书集成·庐州府山川考三》载:"武陟山,在州西三十里,汉武帝南巡登封霍岳驻跸于此。

六安古八景展现人文历史、集体记忆,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应强化管理和维护,可考虑通过打造古八景雕塑唤醒城市记忆,提升城市内涵。

2九拐十八巷展现老城区古街建筑特色和城市记忆符号

九拐。1)等驾拐:乾隆皇帝三下江南路经该处,文武百官在此等驾,故名。2)鱼市拐:黄大街与东门大街交叉处,旧为水产集市中心,故称。3)茶叶拐:鼓楼街由北向南第四拐,原有两家茶叶店,故名。4)仓房拐:鼓楼街与云露街交叉处,由北向南第五拐。5)书院拐:鼓楼街由北向南第三拐,清乾隆创立赓炀书院,故称。6)潘家拐:武庙街与鼓楼街交叉处。由北进城第二拐。7)上拐头:北外街与西街交叉处。六安九拐从北至南第一拐。8)田家拐:云露街与箭道巷交叉处,清末民初,为田氏公所,故称。9)大井拐:西接鼓楼街,东至万寿寺路,为六安九拐第七拐。

十八巷。1)头道巷:东起文盛街,西连黄大街,现称南塔路2)二道巷:东接文盛街,西至黄大街,由南进城的第二道巷,故称。3)三道巷:东接文盛街,西至黄大街,从南门至此,为第三条巷道。4)书版巷:西接鼓楼街,东至和平巷。清朝刻书板匠人聚集,故名。5)塘子巷:南接头道巷,北至东大门街,古称名澡塘巷,后称今名。6)扎笔巷:由鱼市拐至西大街,清朝时巷内住制笔人较多,故称。7)和平巷:北接云露街,南至大井拐。原名虎皮巷,后改为和平巷。8)棚场巷:南接东大门街,北至大井拐。古时在此搭棚设考场,故名。9)龙须巷:北接文庙街,南至云露街。主巷有三条岔巷,取吉祥名。10)观音寺巷:东接黄大街,西至城墙根,因与观音寺相对应,故称。11)关帝庙巷:东接武庙街,西至盐店巷,位于关帝庙大门口,故名。12)万寿寺巷:位于原东大街的北侧,因建万寿寺得名,现已损毁。13)城隍庙巷:因紧邻城隍庙得名,位于东大街与塘子巷交汇处。14)九拐巷:位于书院拐东侧,巷中拐弯抹角,故名。15)牛角巷:从庆安街至老城墙根,巷道弯曲似牛角,故称。16)翠花巷:东接武庙街,西至盐店巷,巷内曾有人卖绣花,故名。17)盐店巷:南接云露街,北接鼓楼街,传说因盐商来此进货得名。18)霍老婆巷:根据住户的姓氏来命名。

九拐十八巷中历史遗存建筑具备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潜力,并可通过复原部分老建筑、利用原有名称命名新街道等方式保留城市历史和文化符号。

第十条 价值评估

1.以红色文化为代表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资源

红军故乡,将军摇篮——早期革命播火者的诞生地

六安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建党基地、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红军的故乡、将军的摇篮。红色土地上传承着红色故事,回响着红色歌谣,遍布着红色印迹,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缅怀先烈、追忆历史的红色文物资源。

六安市既有中国共产党地方领导机构的驻地旧址和重要会议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旧居、活动地,又有许多重要事件、重大战斗的遗址和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及墓园,同时还包含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如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红28军重建会议旧址、苏家埠战斗旧址、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等。

六安市大量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反映了六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发展的各类遗址遗迹,集中体现了六安老区的光荣革命历史,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是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可以激发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

2-1 六安市以红色文化为代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资源统计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类别

级别

年代

县(区)

1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9处)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国保

1929.11-1932.9

裕安区

2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7处)

国保

1929-1934年 

金寨县

3

28军重建会议旧址

国保

1933

金寨县

4

苏家埠战斗旧址(2处)

省保

1932.3.22-1932.5.8

裕安区

5

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

省保

民国、现代

裕安区

6

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省保

近现代

裕安区

7

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省保

近现代

裕安区

8

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

省保

1938.2-1939.6

舒城县

9

舒城县立初级中学南楼

省保

1929

舒城县

10

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

省保

1958

舒城县

11

狮山中学玉玺楼

省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12

西镇暴动旧址

省保

1929

霍山县

13

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

省保

1938-1939

金寨县

14

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6处)

省保

1964-2009

金寨县

15

六安中心县委、六英霍暴动总指挥部旧址

省保

1929

金寨县

16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革命旧址群(5处)

省保

1947

金寨县

17

豫东南道革命根据地旧址群(13处)

省保

1927-1933

金寨县

18

皖西北道革命根据地金寨革命旧址群(7处)

省保

1930-1932

金寨县

19

红军村旧址

省保

1929

金寨县

20

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汪氏宗祠)

省保

1938

金寨县

21

皖西烈士纪念碑

市保

1956

金安区

22

朱蕴山纪念馆

市保

2013

金安区

23

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

市保

2011

金安区

24

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

市保

民国

裕安区

25

刘邓大军南下指挥部

市保

民国

裕安区

26

六安兵变旧址

市保

民国

裕安区

27

中共六安特别支部旧址

市保

民国

裕安区

28

中共六安特区委旧址

市保

近现代

裕安区

29

解放军126医院建筑群

市保

1967

裕安区

30

挥手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市保

1972

裕安区

31

赵翅生烈士墓

市保

1963

裕安区

32

平田烈士墓园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市保

1930年至1949

舒城县

33

安菜烈士墓园(洪庙烈士公墓)

市保

1964

舒城县

34

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

市保

1931年至1932

舒城县

35

霍山县烈士陵园

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36

青枫岭磨子潭战役纪念碑

市保

19867

霍山县

37

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38

果子园烈士纪念塔

市保

1976

金寨县

39

刘晓松烈士墓园

市保

近现代

金寨县

40

廖磊墓

市保

1939

金寨县

41

长岭关革命烈士墓园

市保

1948

金寨县

42

乌凤沟红军烈士墓园(4处)

市保

1934

金寨县

43

茅坪万人墓

市保

1943

金寨县

44

司马何氏宗祠(古南乡民主政府驻地旧址)

市保

1947

金寨县

45

金东县政府旧址

市保

1947

金寨县

46

商城县游击队成立及洪学智将军参军地旧址

市保

1929

金寨县

47

刘邓大军前线指挥部警卫团驻地旧址

市保

1947

金寨县

48

洪学智将军早期革命活动旧址

市保

1929

金寨县

49

鄂豫皖省委会议旧址

市保

1933

金寨县

50

李书全将军墓

县保

近现代

金安区

51

张家店战斗前线指挥部旧址

县保

金安区

52

红二十五军军部

县保

苏维埃时期

霍邱县

53

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县保

1947

舒城县

54

霍山县军事指挥部旧址

县保

中华民国

霍山县

55

张镇金墓

县保

中华民国38

霍山县

56

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

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57

三湾革命军遇难者公墓

县保

1931

金寨县

58

中共英霍边区苏维埃政府驻地旧址

县保

1930-1931

金寨县

59

流波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60

霍山六区七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61

红军医院--广仁堂药店旧址

县保

1931-1934

金寨县

62

六英霍暴动旧址、红四方面军战略储备仓库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63

土塘红军烈士墓

县保

19311932

金寨县

64

刘仁辅烈士墓

县保

1930

金寨县

65

革命先驱罗洁故居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6

27军包家畈战斗指挥部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67

商城县三区十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68

红军枪械所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69

道观基烈士墓园

县保

1948

金寨县

70

东岳庙革命烈士墓

县保

1948

金寨县

71

熊湾革命烈士墓

县保

1948

金寨县

72

韩英、张玉斋等烈士墓

县保

1948

金寨县

73

廖湾廖家大院

县保

清乾隆四十一年

金寨县

74

立夏节起义包畈暴动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75

刘班长烈士墓

县保

1949

金寨县

76

七烈士墓

县保

1949

金寨县

77

金桥烈士公墓

县保

1947

金寨县

78

杜昌甫墓

县保

1934

金寨县

79

中共赤城县委、县总工会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0

赤南县一区十二乡苏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1

赤南县赤卫队队部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2

赤南县一区六乡苏维埃政府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3

红军武器修配站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84

赤南县红军独立团团部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5

中共赤南县委、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6

金寨县早期党组织诞生地旧址

县保

1924

金寨县

87

赤南县五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88

红二十五军驻地旧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89

双河烈士纪念塔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县保

2004

金寨县

90

周维炯旧居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91

周维炯墓

县保

19311932

金寨县

92

28军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纪念园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93

赤南县二区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94

立夏节起义、列宁小学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95

商城县二区十一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96

红军造枪局旧址

县保

1929-1932

金寨县

97

32师红军总医院旧址

县保

1929-1930

金寨县

98

商城县二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99

中共商南县委革命武装伏山、高冲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00

燕子地红军墓园

县保

1932-1933

金寨县

101

葛藤山公安烈士墓

县保

1948

金寨县

102

泡树岗公安烈士墓

县保

1948

金寨县

103

余山红军烈士墓园

县保

1929-1930

金寨县

104

詹谷堂烈士墓

县保

1929.11-1932.9

金寨县

105

曾绍山将军故居

县保

1929

金寨县

106

25军军政机构旧址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107

县供销社大楼

县保

1955

金寨县

108

李开文故居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09

六安六区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10

康烈功将军故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11

六安六区七乡苏府及六区独立团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12

老红军汪立庭旧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13

赤南县一区七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14

商城县三区五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15

农民革命武装练兵团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16

立夏节起义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17

八月桂花遍地开诞生地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18

党组织秘密联络站旧址

县保

1928

金寨县

119

黄泥畈红军烈士墓

县保

1933

金寨县

120

侉子湾革命烈士墓

县保

1947

金寨县

121

范湾烈士墓

县保

1947

金寨县

122

文建武故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23

董洪国将军旧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24

立夏节起义行动会议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25

六安六区八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26

六安六区五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27

六安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28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官池村某部驻地

县保

1947

金寨县

129

红军学兵团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30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刘伯承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31

赤南县三区一乡列宁小学,儿童乐园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32

斑竹园镇烈士塔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33

漆海峰故居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134

赤南县三区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35

罗银青烈士墓

县保

1952

金寨县

136

墩义堂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137

漆远渥将军旧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38

大埠口红军烈士墓

县保

1934

金寨县

139

胭脂万人墓

县保

1933

金寨县

140

王平章烈士墓

县保

1933

金寨县

141

仙桃革命烈士墓

县保

1947

金寨县

142

商城县三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29-1930

金寨县

143

肖选进将军旧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44

红十一军三十三师师部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45

六安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卫生所旧址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46

六安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47

红二十八军指挥部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48

铁冲万人墓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49

赤城县政府政治保卫分局关押所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50

红军便衣队驻地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51

红二十七师改编地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52

红二十八军、刘邓大军驻地旧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153

刘邓大军伤病员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54

刘邓大军二纵野战医院旧址

县保

1948

金寨县

155

赤南县一区六乡四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56

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红二十八军驻地旧址

县保

1936

金寨县

157

红一军独立旅驻地旧址

县保

19311932

金寨县

158

红二十八军八十二师驻地旧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159

红二十八军联络站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60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竹根河某部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61

红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七团团部驻地旧址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62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皮旅某连驻地旧址

县保

1946

金寨县

163

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地旧址

县保

1927

金寨县

164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某部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65

立夏节起义秘密联络地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66

商城县三区苏维埃游击队活动地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67

红三十三师成立地遗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68

洪学智将军纪念铜像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69

抗战时期国民党第二十八集团军军火库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170

红十一军第三十二师被服厂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71

中共皖西北道委驻地旧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172

刘邓大军上塘湾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73

金寨县临时指挥部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74

豫东南红军第二医院住院部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75

金刚台妇女排驻地旧址

县保

1935-1937

金寨县

176

中共商南县委临时驻地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77

刘邓大军二纵南下干部大队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78

佛山便衣队驻地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79

金寨县北武装集团反清剿临时驻地旧址

县保

1948

金寨县

180

赤南县五区战斗营驻地旧址

县保

1933-1935

金寨县

181

商城县一区七乡苏维埃政府驻地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82

原南京军区--武汉军区通讯电话排旧址

县保

1973

金寨县

183

商城县三区龙墩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84

中共吴店区委机关所在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85

商城县三区五乡三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86

乌石湾列宁小学旧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187

新四军第四支队后方兵站遗址

县保

1938

金寨县

188

桂月峰、桂伯炎烈士故居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189

花园革命烈士墓

县保

1997

金寨县

190

金寨县委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91

赤南县丁埠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192

商城县一区双河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193

赤城县二区五乡列宁小学旧址

县保

19311932

金寨县

194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王河驻地旧址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195

花凉亭战斗指挥所旧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196

中共鄂豫皖剿匪部队指挥部驻地旧址

县保

1949

金寨县

197

28军古碑冲战斗指挥部旧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198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曾上湾驻地旧址

县保

1947

金寨县

199

28军军部驻地旧址

县保

1933-1935

金寨县

200

红二十八军军部遗址群

县保

1934-1935

金寨县

201

鄂豫皖红军纪念园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202

梓树坪战斗纪念碑

县保

1935

金寨县

203

郭店军事设施建筑群(10个点):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县保

近现代

金寨县

204

长岭关大捷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05

风簸斗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06

金山阻击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07

关庙乡倒塔坳战斗遗址

县保

1928

金寨县

208

关庙乡关王庙大捷战斗遗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209

关庙乡胭脂坳红军战斗遗址

县保

1936

金寨县

210

周维炯智歼顾敬之民团战斗遗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211

火龙尖战斗遗址

县保

1927

金寨县

212

中歧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213

28军全军庙阻击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14

石门口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15

熊家河保卫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16

28军打碉堡战斗遗址群

县保

1936

金寨县

217

28军古碑冲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18

东西鲜花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0

金寨县

219

小南京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20

大龚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21

杨家滩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22

擂鼓尖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23

32师余府山反会剿战斗遗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224

28军火炮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25

28军马头山歼敌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26

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27

28军杨山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28

四里尖狙击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48

金寨县

229

梓树坪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30

孙家洞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31

牛王庙伏击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32

铁冲反击战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33

河口歼灭战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34

皂靴河游击战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35

狗迹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36

金刚台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37

金刚台妇女排战斗遗址群

县保

1935

金寨县

238

杨桃岭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39

解放军侦察班剿匪战斗遗址

县保

1949

金寨县

240

南小涧剿匪战斗遗址

县保

1949

金寨县

241

花凉亭战役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42

27军太公山反围剿战斗遗址

县保

1932

金寨县

243

林维先大战黄梅尖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44

高敬亭樟树坪伏击战战斗遗址

县保

1935

金寨县

245

皮旅强越松子关战斗遗址

县保

1946

金寨县

246

太平山潘家湾战斗遗址

县保

1948

金寨县

247

门坎山战斗遗址(王平章烈士受伤牺牲地)

县保

1933

金寨县

248

2882师朝阳山战斗遗址

县保

1934

金寨县

249

32师虎形地反鄂豫会剿战斗遗址

县保

1929

金寨县

250

28军泗道河歼敌战斗遗址

县保

1933

金寨县

251

石婆店革命烈士墓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1982

裕安区

252

王仁峰墓

1967

舒城县

253

周启瑞烈士墓

1962

舒城县

254

吴展故居

近现代

舒城县

255

胡志满烈士墓

1935

舒城县

256

三尖铺烈士纪念塔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57

霍山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58

石家河烈士陵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59

与儿街烈士纪念亭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60

单龙寺烈士墓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61

孙雨航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62

胡家河革命烈士纪念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63

上土市烈士纪念墓

1972

霍山县

264

丁凯烈士旧居

清末

霍山县

265

西镇暴动纪念馆

1980

霍山县

266

诸佛庵革命烈士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267

烈士陵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邱县

268

原陆军第73师师部礼堂(师部礼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邱县

269

原陆军第73师师部旧址(师部大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邱县

270

霍邱县700医院旧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邱县

271

刘述刚烈士墓

1952

金寨县

272

乌凤沟战斗遗址

近代

金寨县

273

汪映西烈士墓

近代

金寨县

274

原南京军区610部队防控设施

近代

金寨县

275

彭明烈士墓

1998

金寨县

276

麒麟河红军烈士墓群

1931

金寨县

277

烂坳红军烈士墓

1931

金寨县

278

张畈革命烈士墓

1930

金寨县

279

燕溪革命烈士墓

1930

金寨县

280

漆海峰烈士墓

1931

金寨县

2.以淠史杭水利文化为代表的水利工程设施资源

丰碑永驻,精神永存——人间天河淠史杭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毛泽东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下,皖西相继开工建设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潭4座大型山谷水库,淠史杭水利灌溉工程在拦蓄洪水、治理淮河流域洪灾起了巨大作用。

淠史杭水利工程留下了佛子岭水库连拱坝、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将军山渡槽、磨子潭水库、龙河口水库大坝等一批重要的水利工程设施资源。

淠史杭水利工程孕育形成了与大别山精神一脉相承,以自力更生、顽强拼搏、牺牲奉献、科学求实为主要内涵的淠史杭战天斗地精神,生动体现了新中国的建设成就和老区人民艰苦奋斗的精神面貌。经过挖掘研究、对外展示、活化利用,可发挥文物的教育、休闲、游憩、科普、研学等多重社会价值,满足现代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2-2 六安市以淠史杭水利文化为代表的水利工程设施资源统计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类别

级别

年代

县(区)

1

佛子岭水库连拱坝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国保

1952

霍山县

2

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

省保

近代

裕安区

3

将军山渡槽

市保

1969

金安区

4

打山渡槽

市保

1971

金安区

5

龙河口水库大坝

县保

1958

舒城县

6

佛子岭宾馆

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7

佛子岭电站水工楼

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8

磨子潭水库

县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9

梅山水库工业遗产

县保

1954

金寨县

10

将军山渡槽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19716

舒城县

11

佛子岭电站老办公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12

佛子岭水库大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13

淠源渠黄岩进水闸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14

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亭

中华人民共和国

霍山县

15

灌口集水轮泵站

近代

金寨县

16

响洪甸水库大坝

1958

金寨县

3.以汉代王陵墓地和皋陶墓为代表的古墓葬资源

古圣皋陶,千年王陵——人杰地灵,精英荟萃

六安是皋陶文化的发源地,是群舒、楚、蔡反复争夺的前线,公元前121年汉武帝置六安国,东汉以后长期为郡、州、府治所在,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此外,六安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经济较为发达,为古墓葬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安地区历史久远,封国林立,留下众多古墓葬,目前已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墓葬有140处,其中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程端中墓、皋陶墓等最为知名。

古墓葬资源为研究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和社会制度,探讨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也是解码江淮文明、展示汉制礼乐、促进当代文化认同的关键载体。此外,六安汉代王陵已被公布为安徽省考古遗址公园,古墓葬资源也成为高校田野考古教学、中小学生历史文化教育的重要现场。

2-3 六安市以汉代王陵墓地和皋陶墓为代表的古墓葬资源统计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类别

级别

年代

县(区)

1

六安汉代王陵墓地(8处)

古墓葬

国保

西汉

金安区

2

程端中墓

古墓葬

国保

宋代

金寨县

3

皋陶墓

古墓葬

省保

夏代

金安区(经开区)

4

白鹭洲墓群

古墓葬

省保

战国-宋代

金安区(经开区)

5

双墩孜墓葬

古墓葬

省保

汉代

叶集区

6

春秋塘墓群

古墓葬

省保

春秋

舒城县

7

许集古墓葬

古墓葬

省保

汉代

霍邱县

8

三女墩古墓群(3处)

古墓葬

市保

汉代

金安区(经开区)

9

六安王陵墓地附属古墓群(36处)

古墓葬

市保

西汉

金安区

10

董墩子遗址

古墓葬

市保

西周

金安区

11

英布墓

古墓葬

市保

汉代

裕安区

12

彭塔王家古堆墓葬

古墓葬

市保

汉代

霍邱县

13

杨家老坟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14

双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霍邱县

15

十八罗汉墓群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16

梓庙古墓群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霍邱县

17

张老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18

白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霍邱县

19

周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霍邱县

20

王家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21

傅家老坟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霍邱县

22

花墙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霍邱县

23

三里冢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24

汤家大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25

三墩孜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26

张氏老坟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霍邱县

27

邢家老坟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28

茨古堆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霍邱县

29

北风岭墓葬群

古墓葬

县保

舒城县

30

马场战国墓葬群

古墓葬

县保

战国

舒城县

31

双墩汉墓

古墓葬

县保

舒城县

32

西双墩汉墓

古墓葬

县保

舒城县

33

濮家墩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舒城县

34

西峰墩古墓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舒城县

35

叶鸾家族墓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舒城县

36

泗州坟石塔

古墓葬

县保

霍山县

37

苏东坡衣冠冢

古墓葬

县保

霍山县

38

曾墩孜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叶集区

39

大墩孜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战国时代

叶集区

40

白马墩孜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叶集区

41

叶氏叶荣墓

古墓葬

县保

明代

叶集区

42

蔡东庄孜墓葬

古墓葬

县保

汉代

叶集区

43

史可法衣冠冢

古墓葬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明、清

金安区

44

李大墩古墓

古墓葬

金安区

45

老鸹墩古墓

古墓葬

金安区

46

六墩横墓群

古墓葬

金安区

47

桃园古墓群

古墓葬

金安区

48

大浦墩古墓群

古墓葬

金安区

49

樊哙墓

古墓葬

裕安区

50

夏店墓群

古墓葬

裕安区

51

祝三墩汉墓

古墓葬

裕安区

52

团结宋墓群

古墓葬

裕安区

53

汤都督墓

古墓葬

裕安区

54

中庄墓群

古墓葬

裕安区

55

望河古墓群

古墓葬

战国

裕安区

56

墩塘墓群

古墓葬

裕安区

57

苗墩孜墓葬

古墓葬

汉代

叶集区

58

复元双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59

塘墩子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0

何文光夫妇合葬墓

古墓葬

清代

舒城县

61

马家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2

和合墓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3

李公麟墓

古墓葬

宋代

舒城县

64

陶家冲清代进士墓

古墓葬

1777

舒城县

65

陶家冲清代墓

古墓葬

清代

舒城县

66

蔡家大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7

小牛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8

冯庄墩子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69

陈庄大墩子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0

陈庄小墩子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1

老鸹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2

三大墓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3

祝家大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4

赖姑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5

白鱼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6

墓儿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7

舒房小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78

和平大墩西汉墓

古墓葬

西汉

舒城县

79

袁庄大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0

梅泊大茅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1

松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2

无名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3

麿子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4

李家大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5

墩塘墩古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6

云雾汉墓群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7

桂花汉墓群

古墓葬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汉代

舒城县

88

万家墩汉墓群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89

磨旗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0

伏虎大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1

无名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2

大背山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3

大堰墩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4

尹庄大墩子汉墓

古墓葬

汉代

舒城县

95

杨店墩塘墩古墓

古墓葬

战国

舒城县

96

与儿街小王墓

古墓葬

霍山县

97

古佛堂圆寂师太墓

古墓葬

1810

霍山县

98

桂竹园宋墓

古墓葬

霍山县

99

福公和尚墓

古墓葬

1831

霍山县

100

千笠寺僧人塔墓

古墓葬

霍山县

101

圆寂上广下演和尚墓

古墓葬

1839

霍山县

102

戚氏祖墓

古墓葬

1815

霍山县

103

前朝福德将军墓

古墓葬

1725

霍山县

104

佛兴庵和尚墓塔

古墓葬

1812

霍山县

105

满月堂通公和尚墓

古墓葬

1831

霍山县

106

净乐惟度大师墓塔

古墓葬

1743

霍山县

107

衡山王墓

古墓葬

霍山县

108

金氏十二世祖坟

古墓葬

1833

霍山县

109

何氏祖坟

古墓葬

霍山县

110

白莲崖御史墓

古墓葬

霍山县

111

卢氏祖墓群

古墓葬

明代

霍邱县

112

庙台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13

知母岗古堆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14

艾井石墓

古墓葬

霍邱县

115

御史楼古堆墓葬

古墓葬

明代

霍邱县

116

肖家古堆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17

金古堆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18

金鸡抱蛋墓葬

古墓葬

战国

霍邱县

119

东大滩墓葬

古墓葬

战国

霍邱县

120

马鞍孜墓葬

古墓葬

战国

霍邱县

121

裴家大坟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22

老古堆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23

古堆塘墓葬

古墓葬

汉代

霍邱县

124

陈氏祖坟

古墓葬

明代

霍邱县

125

宣教郎墓

古墓葬

金寨县

126

登仕郎墓

古墓葬

金寨县

4.以庄园宗祠、古寺古塔、名人故居为代表的古建筑资源

古建林立,皖西印记——大别山古建筑代表

六安市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明清时期经济繁荣财富大量积累,同时宗教传统久远,文化积淀深厚,造就了丰富多样的古建筑资源遗存。

六安市古建筑众多,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年代以清代和近现代为主,类型涉及文庙、庄园、民居、宗祠、古寺、古塔、古堡等,如李氏庄园古建筑、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张家店战斗三纵司令部旧址等)、刘大圩庄园、望江寺塔、多宝庵塔、观音寺塔、六安古城墙。

众多古建筑代表了六安地区的传统建筑特色,展示了古代工匠的高超技艺,是大别山区古建筑的代表,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发展和演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也为现代建筑设计提供了丰富的灵感来源。合理开发和利用这些古建筑资源,能够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赢。

2-4 六安市以庄园宗祠、古寺古塔、名人故居为代表的古建筑资源统计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类别

级别

年代

县(区)

1

李氏庄园古建筑

古建筑

国保

清代

霍邱县

2

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张家店战斗三纵司令部旧址等)

古建筑

省保

金安区

3

刘大圩庄园

古建筑

省保

金安区

4

望江寺塔

古建筑

省保

宋代

裕安区

5

多宝庵塔

古建筑

省保

宋代

裕安区

6

观音寺塔

古建筑

省保

唐代

裕安区

7

六安古城墙

古建筑

省保

清代

裕安区

8

江西会馆

古建筑

省保

明清

叶集区

9

七门堰

古建筑

省保

-

舒城县

10

褚氏祠堂

古建筑

省保

舒城县

11

龙头塔

古建筑

省保

舒城县

12

霍山文庙

古建筑

省保

明代

霍山县

13

霍山文峰塔

古建筑

省保

明清

霍山县

14

决兴庵

古建筑

省保

清代

霍山县

15

戚氏宗祠

古建筑

省保

清代

霍山县

16

霍邱文庙古建筑

古建筑

省保

明代

霍邱县

17

储老庄古民居

古建筑

市保

金安区

18

储新庄古民居

古建筑

市保

金安区

19

罗氏宗祠

古建筑

市保

明代

裕安区

20

魏氏宗祠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裕安区

21

李氏宗祠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裕安区

22

李特故居

古建筑

市保

中华民国

霍邱县

23

李氏宗祠古建筑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霍邱县

24

白云庵

古建筑

市保

霍山县

25

小南岳

古建筑

市保

-

霍山县

26

姜家大寨古民居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金寨县

27

后畈黄氏祠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金寨县

28

黄氏宗祠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金寨县

29

江家老屋

古建筑

市保

清代

金寨县

30

六安市昭庆寺

古建筑

县保

金安区

31

圆觉寺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明代

霍邱县

32

薛氏宗祠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霍邱县

33

陈塔寺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霍邱县

34

三官庙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霍邱县

35

赵氏宗祠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霍邱县

36

龙津桥

古建筑

县保

舒城县

37

汤池老街

古建筑

县保

-民国

舒城县

38

李氏庄园

古建筑

县保

舒城县

39

曾氏祠堂

古建筑

县保

清雍正十年(1733年)

舒城县

40

班氏祠堂

古建筑

县保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8年)

舒城县

41

汪氏祠堂

古建筑

县保

清光绪二年(1876年)

舒城县

42

刘淠西故居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3

山王河南桥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4

永安桥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5

陈家花屋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6

倪氏宗祠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7

古佛堂梭子桥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8

月弓桥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49

唐氏祠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0

落儿岭余家老屋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1

李氏宗祠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2

刘氏宗祠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3

捲棚桥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4

叶氏宗祠

古建筑

县保

霍山县

55

兴安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56

张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57

郑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58

吴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59

水口庙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0

洪畈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道光五年

金寨县

61

余家老湾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乾隆52

金寨县

62

钱纹石刻古桥梁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3

万畈李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同治九年

金寨县

64

万福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5

石庙斧头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6

廖氏老屋

古建筑

县保

明末清初

金寨县

67

卷桥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8

新屋湾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69

前畈八屋湾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0

汪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1

沈湾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2

刘家湾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3

楼房湾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4

狮子岩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5

三元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6

余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7

晏家老湾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8

湖边巻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79

耳湾石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0

门前周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1

周家老宅

古建筑

县保

明代

金寨县

82

熊家楼乡土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3

许氏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4

余氏祠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5

万寿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6

汪家新屋乡土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87

果子园巻拱桥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8

南畈汪家湾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9

黄家新屋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90

梅家新屋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民国

金寨县

91

罗家大院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92

鸡冠寨古民居

古建筑

县保

明代

金寨县

93

清真寺古建筑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叶集区

94

芮家祠堂

古建筑

县保

清代

叶集区

95

汪氏宗祠

古建筑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金安区

96

毛坦厂195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97

毛坦厂198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98

毛坦厂212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99

毛坦厂220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0

毛坦厂229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1

毛坦厂235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2

毛坦厂288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3

毛坦厂317号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4

毛坦厂储平老宅

古建筑

金安区

105

六安古城墙北段

古建筑

清代

裕安区

106

营桥

古建筑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裕安区

107

陕西会馆旧址

古建筑

裕安区

108

花大门民居

古建筑

裕安区

109

南街隆盛米行

古建筑

裕安区

110

刘铭传当铺旧址

古建筑

裕安区

111

白麻会所旧址

古建筑

裕安区

112

汪大中老宅

古建筑

裕安区

113

欧阳宗祠

古建筑

裕安区

114

张氏宗祠

古建筑

清代

裕安区

115

张母桥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16

郭氏祠堂

古建筑

1906

舒城县

117

西竺庵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18

法华寺

古建筑

1668

舒城县

119

三角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0

晓天老街独梁殿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1

束庄古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2

程家山嘴古井

古建筑

1553

舒城县

123

徐氏祠堂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4

潘氏祠堂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5

龙庵古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6

查家老屋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7

圆通庵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28

白云寺

古建筑

明代

舒城县

129

猪佛庵

古建筑

明代

舒城县

130

乌龙嘴古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31

吴圩古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32

钟庄古井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33

万年桥

古建筑

清代

舒城县

134

徽翠山林牌坊

古建筑

明代

舒城县

135

山王河东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36

石河石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37

赵兴龙古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38

胡大桥大柳树古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39

胡大桥三步二个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40

周氏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41

刘家花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42

扫帚河石拱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43

单龙寺石拱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44

彭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45

东风桥金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46

朱家畈王家祠堂

古建筑

霍山县

147

鸟观嘴舒家花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48

古佛堂小梭子桥

古建筑

1881

霍山县

149

古佛堂郑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0

上土市镇夏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1

孙家湾孙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2

孙家湾孙氏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53

何国褆故居

古建筑

霍山县

154

白水畈王家新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5

袁家大楼

古建筑

霍山县

156

曹氏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57

蒋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8

罗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59

罗家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60

复览山寺

古建筑

霍山县

161

杨树口彭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62

戚氏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63

永镇桥

古建筑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1820

霍山县

164

戚家湾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65

道士冲石拱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66

歇马台李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67

歇马台石拱桥

古建筑

霍山县

168

平田村王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69

安家河村何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0

安家河村何家庭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1

新铺沟王家花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2

新铺沟王家祠堂

古建筑

霍山县

173

径树岭刘家花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4

香炉河石桥

古建筑

1747

霍山县

175

龙门刘氏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76

陡沙河汪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7

黄氏宗祠大门

古建筑

霍山县

178

龙金李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79

蔡家河上庄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80

汪氏祠堂

古建筑

霍山县

181

陈氏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82

何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83

何氏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84

何家宗祠

古建筑

霍山县

185

刘家新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86

石家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87

王家河李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88

喻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89

黑石渡老街

古建筑

霍山县

190

黑石渡老街李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91

东大街吴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92

黑石渡老街崔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93

黑石渡老街叶家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94

黑石渡老街刘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95

黑石渡老街湖北公馆旧址

古建筑

霍山县

196

东大街梅家老屋

古建筑

霍山县

197

东大街李井泉老宅

古建筑

霍山县

198

城隍庙古建筑

古建筑

明代

霍邱县

199

周鹤嶺庄园古建筑

古建筑

清代

霍邱县

200

六棱井

古建筑

汉代

霍邱县

201

小河口石拱桥

古建筑

金寨县

202

永佛石拱桥

古建筑

民国

金寨县

203

查氏祠

古建筑

清代

金寨县

204

闻家店古石桥

古建筑

清代

金寨县

5.以群舒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为代表的古遗址资源

遗址遗迹,文化璀璨——江淮古遗址集群

六安市从新石器时期开始,文化绵延不绝,孕育了群舒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同时,六安市地处大别山北麓、江淮分水岭与淮河上游交汇带,山、河、岗、畈交织,既具军事控扼之利,又有农耕、手工业、水陆交通之便,古遗址星罗棋布。

六安市聚落遗址、古城遗址、古寨遗址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30处,代表性古遗址有东城都遗址、西古城遗址、红墩寺遗址、花城遗址、杨家岗头遗址、蟠龙城遗址等。

六安市众多古遗址文物资源,是研究六安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是了解六安市群舒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是六安人民的共同财富,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教育价值和文旅开发潜力。

2-5 六安市以群舒文化、淮河文化、楚汉文化为代表的古遗址资源统计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类别

级别

年代

县(区)

1

东城都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西周

金安区(经开区)

2

西古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秦、汉

金安区

3

红墩寺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

叶集区

4

花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舒城县

5

杨家岗头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西周

舒城县

6

蟠龙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

舒城县

7

瑜城村城址

古遗址

省保

西周-

舒城县

8

下符桥窑址

古遗址

省保

北宋

霍山县

9

四望堡寨址

古遗址

省保

清代

霍山县

10

金寨古寨堡群(6处)

古遗址

省保

元、明、清

金寨县

11

大洪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2

范家古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3

蓝桥湾古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4

中洪城孜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5

大马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6

找母河大古城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7

徐家庙台孜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8

楼城孜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19

老鸹山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0

小古城孜遗址

古遗址

省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1

邬墩子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代

金安区(经开区)

22

孙城寺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

金安区(经开区)

23

海螺墩子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周

金安区

24

大墩子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周

金安区

25

东古城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战国-

金安区

26

鳌墩子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周

金安区

27

翁墩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周

金安区

28

谢后大墩子遗址

古遗址

市保

西周

裕安区

29

大寨墩遗址

古遗址

市保

西周

裕安区

30

匡大墩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

裕安区

31

古城寺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唐代

裕安区

32

水门塘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春秋

霍邱县

33

绣鞋墩遗址

古遗址

市保

西周

霍邱县

34

白牛城古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35

张家古城孜遗址

古遗址

市保

西周

霍邱县

36

司家古堆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37

周集镇古城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38

西洪城孜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39

昊天观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0

铜佛寺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1

马家古堆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2

周家古城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3

弥城孜遗址

古遗址

市保

商代

霍邱县

44

古碑寺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5

东洪城孜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6

留城寺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7

松滋县城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汉代

霍邱县

48

大滩遗址

古遗址

市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49

糟坊村遗址

古遗址

市保

霍山县

50

赵士湾南遗址

古遗址

市保

西周

霍山县

51

花台寺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52

安丰郡址

古遗址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53

扁担岗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54

观音洞遗址

古遗址

县保

唐代

霍邱县

55

塘店村古城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56

豪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57

易英台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58

蓼西古镇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汉代

霍邱县

59

大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西周

霍邱县

60

竹林寺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61

叶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2

谢河大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3

黑虎城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4

大墓儿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5

神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6

摩旗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7

女人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68

平峰山寨

古遗址

县保

清代

舒城县

69

大垅台遗址

古遗址

县保

西周

霍山县

70

六万寨遗址

古遗址

县保

-

霍山县

71

卢家院遗址

古遗址

县保

西周

霍山县

72

团墩遗址

古遗址

县保

西周

霍山县

73

铜锣寨遗址

古遗址

县保

霍山县

74

凤凰山烟墩

古遗址

县保

东周

霍山县

75

同道桥

古遗址

县保

霍山县

76

殷氏寨

古遗址

县保

南宋

霍山县

77

招军寨

古遗址

县保

明代

金寨县

78

黄狮寨

古遗址

县保

宋、金

金寨县

79

陈家寨

古遗址

县保

明、清

金寨县

80

帽顶山古寨

古遗址

县保

清代

金寨县

81

花娘寨

古遗址

县保

元、明

金寨县

82

黄花寨

古遗址

县保

元、明

金寨县

83

城东岗遗址

古遗址

县保

新石器时代

叶集区

84

史祠村大墩遗址

古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商、西周

金安区

85

财福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86

朱大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87

磬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88

太平毛狗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89

汪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90

刘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91

三星赶月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2

小城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经开区)

93

城墩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4

石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95

园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6

姑婆墩子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7

北河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8

花兰头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99

欢团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0

寺姑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1

曾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2

洞阳城城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03

吴大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4

望圣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5

管墩遗址

古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西周

金安区

106

张圩半个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07

乌金寺城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08

龙王滩遗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09

胡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10

大地集城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11

墩子坎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12

广王城城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13

畈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14

董粉坊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15

锁阳城城址

古遗址

秦、汉

金安区

116

项墩子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17

卢墩子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18

庙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19

金大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20

平岗大墩子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21

桂墩子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22

半个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123

翁家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东周

金安区

124

东堰卢墩子遗址

古遗址

商、东周

金安区

125

龙家畈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26

潭墩子遗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27

张店陈墩子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28

保寺庵遗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29

季大墩遗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30

葛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31

金马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32

黄大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33

王大岗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

金安区

134

球楼松墩遗址

古遗址

金安区

135

茶棚古墓群

古遗址

金安区

136

长庙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

137

砚盒墩遗址

古遗址

商、东周

金安区

138

横塘城址

古遗址

南北朝

金安区

139

小鬼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金安区(经开区)

140

珠辉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金安区(经开区)

141

姚墩遗址

古遗址

周代

金安区(经开区)

142

大岗头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金安区(经开区)

143

团堰遗址

古遗址

周代

金安区(经开区)

144

三里庵遗址

古遗址

周代

金安区(经开区)

145

磨盘山遗址

古遗址

周代

金安区(经开区)

146

九里沟遗址

古遗址

战国-秦汉

金安区(经开区)

147

大山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金安区(经开区)

148

三官庙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49

黄大街城址

古遗址

裕安区

150

圣人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1

陈墩遗址

古遗址

宋西周

裕安区

152

黄大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3

城墩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4

思古潭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5

孙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6

韩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57

堰墩遗址

古遗址

裕安区

158

甘寨遗址

古遗址

裕安区

159

斗城庙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60

顺河城址(古城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61

水草庙墩子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62

云居遗址

古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商周

裕安区

163

顾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裕安区

164

棠棣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裕安区

165

凤凰松窑址

古遗址

裕安区

166

上堰头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67

田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裕安区

168

乌龟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裕安区

169

墩坊珠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0

进山县城城址

古遗址

裕安区

171

九公寨址

古遗址

明清

裕安区

172

太平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3

草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4

试鼓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5

汉王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6

霸王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裕安区

177

墩孜庙台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叶集区

178

范墩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叶集区

179

娥眉州古城遗址

古遗址

汉代

叶集区

180

赵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叶集区

181

螺蛳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82

谢河小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183

神墩山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184

亚夫城遗址

古遗址

汉代

舒城县

185

瓦砾山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186

谭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87

棉絮岗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88

大墩头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89

罗墩古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90

西洪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191

半个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192

老鸹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93

龙眠寨

古遗址

清代

舒城县

194

陶家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95

余家城遗址

古遗址

南北朝

舒城县

196

隍城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97

石家城遗址

古遗址

宋代

舒城县

198

城西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199

南塘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0

大竹园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1

杨家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2

苍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3

黄墩子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4

连三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5

师姑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6

鲍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7

庵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8

杨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09

干塝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0

庙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1

寒塘城遗址

古遗址

宋代

舒城县

212

大鼓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3

乌龟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4

车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5

彭家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6

余畈小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7

陈院张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8

石榴山张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19

余塝大墩遗址

古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商周

舒城县

220

余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1

小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2

黄堰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3

阙店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4

文氏宗祠遗址

古遗址

清代

舒城县

225

安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6

黄家河湾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7

缸窑窑址

古遗址

清代

舒城县

228

大普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29

文家墩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舒城县

230

西孤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1

仙人寨

古遗址

清代

舒城县

232

杨家村杨家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3

杨家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4

胡家大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5

磨子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6

青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舒城县

237

大松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山县

238

骑龙烟墩遗址

古遗址

东周

霍山县

239

与儿街山王河古道遗址

古遗址

-

霍山县

240

赵士湾西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山县

241

赵士湾北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山县

242

戴家院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山县

243

老皇寺烟墩遗址

古遗址

东周

霍山县

244

大悲庵遗址

古遗址

霍山县

245

长岭岗烟墩

古遗址

东周

霍山县

246

杨三寨

古遗址

霍山县

247

下符桥团山寨

古遗址

不详

霍山县

248

小松墩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山县

249

张寺城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邱县

250

南七里庙台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51

霍邱古城墙

古遗址

明代

霍邱县

252

龙泉寺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53

高台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54

小台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55

罗家庙台孜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邱县

256

中郢遗址

古遗址

商代

霍邱县

257

梅家古堆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58

莲花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邱县

259

松墩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0

小马城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1

老瓜套遗址

古遗址

商代

霍邱县

262

马台古堆遗址

古遗址

唐代

霍邱县

263

罗塔古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4

找母河小古城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5

感诚寺遗址

古遗址

汉代

霍邱县

266

黄家庙台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7

任家庙台孜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邱县

268

月牙城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69

胡山庙遗址

古遗址

明代

霍邱县

270

铜钟佛寺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71

陈墩寺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72

古城孜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73

双塔寺遗址

古遗址

西周

霍邱县

274

老猫台遗址

古遗址

汉代

霍邱县

275

大佛寺庙台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霍邱县

276

前郢古遗址

古遗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明代

霍邱县

277

王截流庙台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78

庙墩孜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79

纣王城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80

龙王庙台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81

堰湾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82

乔家堰滩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83

苗庄遗址

古遗址

商周

霍邱县

284

中军楼庄园遗址

古遗址

清代

霍邱县

285

毛狗墩遗址

古遗址

商、西周

金安区

 

 

 

 

 


第三章 综合现状

第十一条 文物资源现状

六安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遗存禀赋突出,数量众多,类型丰富,集聚化、主题化特征显著。

1.文物资源级别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全市各级别文物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分布特征。全市文物共949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7处,占比0.7%;省级文保单位59处,占比6.2%;市级文保单位83处,占比8.7%;县级文保单位348处,占比36.7%;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52处,占比47.6%

2.文物资源类型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全市各类文物基本呈现均衡分布特征。其中,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最多,共316处,占比33.3%;古遗址285处,占比30.0%;古建筑204处,占比21.5%;古墓葬129处,占比13.6%;石窟寺及石刻15处,占比1.6%

3.文物资源时代分布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全市文物年代在近现代、清代和夏商周代较为集中。其中近现代318处,占比33.5%;清代221处,占比23.3%;夏商周代178处,占比18.8%;汉代91处,占比9.6%;新石器时代68处,占比7.2%,其余均不足50处。

4.文物资源空间分布特征

1)集聚化特征:全市文物呈现明显的集聚化特征,形成四大文物集中分布区:两源两地红色革命文物遗存区、皋陶-王陵文物遗存区、淮畔蓼都文物遗存区、群舒文化文物遗存区。

2)主题化特征:四大文物集中分布区文化主题特色明显,分别是两源两地红色革命文化、皋陶法治文化和汉代王陵文化、蓼城淮河文化、群舒文化。

3-1 六安市文物主题化集中片区

文物保护集中片区

范围

代表性文物

主题

主要文物

两源两地红色革命文物遗存区

六安市全域,重点以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区域为主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等、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等

两源两地红色革命文化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和金寨革命旧址群(16处)、红28军重建会议旧址、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革命旧址群(5处)、六安中心县委、六英霍暴动总指挥部旧址、豫东南道革命根据地旧址群(13处)、皖西北道革命根据地金寨革命旧址群(7处)、红军村旧址、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西镇暴动旧址、苏家埠战斗旧址、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张家店战斗三纵司令部旧址等

皋陶-王陵文物遗存区

裕安区东部和金安区西部

皋陶墓、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等

皋陶法治文化和汉代王陵文化

白鹭洲墓群、东城都遗址、西古城遗址、东古城遗址、孙城寺遗址、邬墩子遗址、三女墩古墓群(3处)等

淮畔蓼都文物遗存区

霍邱县及叶集区北部

红墩寺遗址、大洪城遗址、范家古城遗址、蓝桥湾古遗址等

新石器时期淮河文化

双墩孜墓葬、中洪城孜遗址、找母河大古城遗址、大马城遗址、徐家庙台孜遗址、楼城孜遗址、老鸹山遗址、小古城孜遗址、松滋县城遗址等

群舒文化文物遗存区

舒城县城、干汊河镇和南港镇

花城遗址、杨家岗头遗址、蟠龙城遗址、春秋塘墓群等

群舒文化

瑜城村城址、叶墩遗址、谢家大墩遗址、黑虎城遗址、马场战国墓葬群、神墩遗址、大墓儿墩遗址、摩旗墩遗址、女人墩遗址等

第十二条 文物保护现状

1.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全市文物保护抓主抓重,扎实推进立法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摸底调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及修缮、资金保障、责任落实、四有工作落实、安全检查和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文物本体保护现状

国家级、省级、市级文保单位保护状况较好,县级文保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状况有待提升。

3-2 六安市文物本体保护状况统计表

文物资源

较好

一般

较差

合计

全国文物保护单位

0

4

3

0

0

7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

35

15

0

0

59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

50

25

1

1

83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

185

108

42

7

348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3

136

300

11

2

453

合计

24

410

451

54

10

949

备注:文物本体保护状况划分依据:(1)好:文物整体风貌保存完整,文物本体能够反映其所代表的历史面貌。(2)较好:文物风貌保存比较完整,文物本体及主体结构保存完整,且具有较大历史意义。(3)一般:文物风貌保存状况一般,文物主体结构较为完整清晰。(4)较差:文物风貌损坏较为严重,文物主体结构布局相对清晰。(5)差:文物风貌保存损坏严重,甚至不能辨识文物的空间形态。

3.文物三防设施现状

三防设施配备普遍存在不足,其中消防覆盖率较高, 防雷和安防短板显著。

设施设备方面,消防设施配备比例最高,达65.89%;防雷设施和安防设施配备短板明显,覆盖率为7.92%2.94%

级别方面,国家级文物点安防设施和消防设施达到全覆盖,但防雷设施覆盖率低,仅为5.26%;省级文物点消防设施覆盖率达77.42%,安防设施和防雷设施覆盖率均不足20%;市级文物点消防设施覆盖率达57.45%,但安防设施和防雷设施覆盖率均不足18%;县级文物点消防设施覆盖率达91.61%,但安防设施和防雷设施覆盖率均不足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三防设施覆盖率均不超过16%

第十三条 文物空间管控现状

1.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待实际划定

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保护范围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线)均已公布,5处国家级文保单位(18个文物点),3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1个文物点)已实际划定,其余待实际划定。

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均已公布,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个文物点),160处县级文保单位(161个文物点)已实际划定,其余待实际划定。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无两线

2.周边环境管控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和文物周边环境杂乱两方面。

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部分生产建设活动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包括在文物本体上新建现代墓地、新建厂房、挖土养虾等活动,破坏文物土层,影响文物安全。

文物周边环境杂乱:部分文物周边存在随意堆放垃圾、乱扔杂物等问题,尤以遗址类最为突出,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文物整体风貌。

第十四条 文物管理现状

1.管理体制

市级、县(区)级文物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及资金欠缺。

1)管理机构:六安市、县(区)两级均设立相应的文物管理机构,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挂牌文物局,下设六安市文物保护中心,除霍山县外均设文物管理所,负责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2)执法机构:设有六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文物执法大队负责文物执法工作,各县(区)设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文物执法工作。

3)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六安市文物保护中心与县(区)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少,与全市文物数量不匹配。此外,相关乡镇文化站配备兼职文物保护员,负责文物的日常巡查、协调等保护工作。

4)资金及设备: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普遍存在保护经费欠缺问题,同时GPS定位工具、无人机等设备欠缺。

2.“四有工作

从文物级别看,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点四有工作落实情况较好,基本实现四有全覆盖;县级文物点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有待提升,保护标志存在欠缺。

四有工作类型看,保护范围”“记录档案”“管理机构落实情况较好,基本达到全覆盖;保护标志落实情况有待提升,58处县级文物点需补充保护标志。

第十五条 文物利用现状

1.文物利用现状

全市共有文保单位949处,未利用的文保单位共865处,占比91.15%,已利用的文保单位84处,占比8.85%。总体来说,未利用文物数量较多,后期利用空间较大。

按类别统计,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文保单位利用率较高,分别为14.87%14.22%13.33%;古遗址和古墓葬类文物利用率最低,分别为0.70%3.10%

按级别统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保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率逐级递减,分别为71.43%44.07%25.30%6.03%2.43%

2.六安市文物利用主要方向

结合文物的本体属性、周边环境等,开展文物利用活动,目前文物利用方式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开展参观游览活动,开展研学、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公共服务活动。

3.六安市文物利用主要问题

六安市文物利用已初步探索出一些利用方向和模式,但是总体而言仍存在以下四个主要方面问题:(1)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2)未形成主题化利用片区;(3)利用主体以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度不高;(4)文物利用与旅游融合不够深入。

第十六条 问题总结

1.分级保护需提升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保护状况有待提升,三防设施配备普遍存在不足,其中消防覆盖率较高,防雷和安防短板显著。

2.空间管控需强化

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待实际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空间管控不到位导致的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和文物周边环境杂乱问题严重。

3.基础保障需加强

市级及各县(区)文物管理机构健全,但人员及有关设备、设施欠缺,对文物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县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有待提升,保护标志需补充。

4.活化利用需拓展

全市文物活化利用取得初步成果,但总体利用比例不高,后期利用空间较大。


第四章 目标与思路

第十七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推进文物分类保护,探索文物的创新利用,落实文物行动计划,用心、用情、用力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第十八条 规划思路

思路一:重点强化文物的基础性保护。主要包括保护区划划定、分类保护措施和防护设施完善,重点强化文物的保护工作。

思路二:科学推动文物的创新性利用。主要包括文物利用模式、文物利用结构、主题游径建设和文物利用控制,重点引导文物的创新利用。

第十九条 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落实两线划定,强化空间管控,落实文物的三防四有工程,提高管理层次和水平,筑牢六安市文物保护体系,探索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方式,激发六安文物活力。

远期目标:完善保护措施和体系,深化推进分级分类保护,有序推进各级各类文物的合理利用,以利用促保护,拓展延伸文物展示利用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六安特色文物保护利用模式。

第二十条 规划定位

基于文物资源的梳理和挖掘,立足文物的保护利用,着眼文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将六安市建设成为兼具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示范城市

定位阐释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革命文化为主题,以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为依托,以金寨县为龙头,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创新实践,在革命文物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按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创建流程及要求,争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示范城市:建立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探索预防性保护机制与措施,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文物保护和管理机制,系统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创新文物利用模式,拓展文物的多功能、多方式利用,构建两条城区文物展示长廊、两大文物主题展示利用带和三大文物集中利用片区,建设七条文物主题游径,提升六安市文物创新利用比例和水平。积极探索新路径,扎实推进新任务,奋力取得新突破,在全省形成文物保护利用中形成典型性和示范带动性。


第五章 文物保护规划

第二十一条 保护区划划定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三大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所处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维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风貌。

2.差异性原则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类别及其环境的不同,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3.合理性原则

立足文物保护单位所处实际,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与经济社会建设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保护区划划定

1.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

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以政府公布文件为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文物保护两线数据库,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注: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详情见附件2

2.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划划定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标准,给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划定的合理性建议:宜结合现有建筑、规划用地、道路、水系等各类边界提出合理的保护范围划定建议。

第二十三条 保护区划管控要求

1.保护范围管控要求

本规划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依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取土、开山、毁林开荒、开挖渠道。

Ø 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后,应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Ø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自依法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后竖立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

Ø 在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相应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后,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Ø 在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破坏革命遗址遗迹历史风貌、影响革命遗址遗迹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本规划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依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Ø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自依法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后竖立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现有危害文物安全、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以改造,必要时,予以拆迁。

第二十四条 文物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措施分类

具体保护措施主要有提升文物级别、环境整治、保护修缮、保养维护、安全巡查与监测五类。所有技术措施在实施之前都应进行专项设计,所有技术和管理措施都应记入档案,相关的勘查、研究、监测及工程报告应由文物管理部门公布。

1)提升文物级别

Ø 对于价值及意义重大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议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提升资金配套标准,强化文物保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

Ø 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对价值潜力巨大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进第九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对价值潜力重大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Ø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对部分价值高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属地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Ø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对部分价值较高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各县(区)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Ø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确定:对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但价值较大的文物资源,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围。同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时增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Ø 对于产权不明晰的文物资源,需明晰文物产权后,积极推进文物价值评估及文物级别提升。

注:建议提升文物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见附件3

2)环境整治

环境整治是保证文物安全、展示文物环境原状、保障文物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

Ø 整治措施包括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损文物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调整、拆除或置换,清除可能引起灾害的杂物堆积,制止可能影响文物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防止环境污染对文物造成的损伤。

Ø 绿化应尊重文物及周围环境的历史风貌,如采用乡土树种,避免因绿化而损害文物和景观环境。

3)保护修缮

文物修缮包括现状整修、重点修复、加固修缮和保护性设施建设。

Ø 现状整修主要是规整歪闪、坍塌、错乱和修补残损部分,清除经评估为不当的添加物等。修整中被清除和补配部分应有详细的档案记录,补配部分应当可识别。重点修复包括恢复文物结构的稳定状态,修补损坏部分,添补主要的缺失部分等。

Ø 对传统木结构文物应慎重使用全部解体的修复方法。确需解体后修复的文物应全面消除隐患。修复工程应尽量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结构、构件和痕迹。修复要有充分依据。附属文物只有在不拆卸则无法保证文物本体及附属文物安全的情况下才被允许拆卸,并在修复后按照原状恢复。

Ø 加固修缮是针对防护无法解决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如灌浆、勾缝或增强结构强度以避免文物的结构或构成部分褪变损坏。加固措施应根据评估,消除文物结构存在的隐患,并确保不损害文物本体。

Ø 保护性设施建设是消除造成文物损害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的预防性措施,有助于避免或减少对文物的直接干预,包括设置保护设施,在遗址上搭建保护棚罩等。监控用房、文物库房及必要的设备用房等也属于保护性设施。其建设、改造须依据文物保护规划和专项设计实施,把对文物及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Ø 由于灾害而遭受破坏的文物,须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修复。

4)保养维护

保养维护能及时消除影响文物安全的隐患,并保证文物的整洁,制定并落实文物保养制度。主要分为保洁管理、应急管理以及资料管理,同时还应包含小修保养,包括屋面维护、简易修整补配、简易支顶加固、院落内外排水疏导、庭院整理等方面。

5)安全巡查与监测

安全巡查与监测措施包括文物安全隐患巡查、文物违法行为监测、预防性保护三种类型,为文物保护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

Ø 文物安全隐患巡查:对于无法通过保养维护消除的隐患,应实行连续监测,记录、整理、分析监测数据,作为采取进一步保护措施的依据,并及时采取安全、合理、有效的文物保护措施。

Ø 文物违法行为监测:加大文物违法执法力度,开展文物违法案件自查行动,包括违法偷盗、违法买卖文物、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杜绝文物违法现象。

Ø 预防性保护:通过科学的勘查、评估、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降低或消除各种风险影响因素,达到长久保存全面保护目的的手段。预防性保护包括建立文物档案信息、强化灾害预防、搭建数字化平台等多种保护措施。(1)建立文物档案,包括文物基础信息、各类勘察测绘图、照片档案、保护规划及保护工程资料、行政管理文件、相关法律文书、历史文献、论文和图书等研究材料等。(2)强化灾害预防,主要包括防灾减灾相关内容、三防工程、病虫害防治、针对灾害及文物安全开展的安全检查、专项巡查等。(3)搭建数字化平台,包括监测预警平台、巡查平台、文物信息系统三类,建立文物从发现、挖掘、保存储藏、研究、申报、修缮保护、安全防护等全方位的数字化管理,实现文物的数字化存储、管理、展示、共享、保护和监管。

2.不同类别文物保护措施

根据文物属性及特征,对不同类别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分类保护措施。全市文物分类保护体系包括以下五个类别: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古遗址

1)保护措施

Ø 宣传古文化遗址的历史文化意义,贯彻文物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观念,夯实做好古遗址保护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Ø 加强文物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完善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确保古遗址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

Ø 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古遗址,严肃查处将古遗址类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Ø 对各类古遗址的保护范围做出明显的界线标志牌,标志牌位置和数量可根据遗址面积大小作出适当调整。遗址范围大于1平方公里的,可以考虑在交通便利或人流较多的不同位置设置2-3处。

Ø 做好古遗址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对破坏的遗址应进行定期监测。首先,维护保养,包括对遗址本身、附属的防护设施及相关环境的保护和维修,比如建筑基址的杂草清除、排水处理和道路维护、界线标志的维护维修等。其次,监测问题多发易发部位和易损害部位,安排专职巡查人员,避免遗址被盗被破坏。此外,还应加强对各遗址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建立完整和系统的遗址档案库,并根据遗址的定期考察更新档案库。

2)分类保护项目及具体保护措施

针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四级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筛选出保护状况一般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保护措施,予以重点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参考执行。

注: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名单及保护措施见附件4

2)古墓葬

1)保护措施

Ø 持续开展文物保护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Ø 加强科研保护,依托相应科研机构建立古墓葬数据资源库,实现古墓葬资源的动态管理,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高古墓葬保护的专业化和系统化水平。

Ø 结合全市古墓葬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保护和管理。

Ø 建立古墓葬保护网络,进一步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2)分类保护项目及具体保护措施

针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四级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筛选出保护状况一般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保护措施,予以重点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参考执行。

注:古墓葬类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名单及保护措施见附件4

3)古建筑

1)保护措施

Ø 加大古建筑科研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的研究和宣传,开展文物保护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加大培养古建筑专业人才的力度,加强公众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Ø 保护好古建筑文物本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古建筑类文物的保护工作需原样保护古建筑的历史布局和周边环境,严格控制周边生产、建设活动对文物本体和风貌的影响。

Ø 定期对古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发生变形、开裂、位移的部位进行巡查监测和必要的记录反馈,及时消除可能引发古建筑安全的隐患,及时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Ø 加强古建测绘、三维扫描,建立古建筑类文物资源数据库,做好古建筑文物的预防性保护。

Ø 及时对古建筑进行维修,在修复过程中,应当加大科技投入,采用有机材料减少古建筑被雨水侵蚀的可能性,保证修复质量,还原古建筑的原貌,保存古建筑的魅力。通过科学正确的理论指导,对古建筑保护进行研究,将传统技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将古建筑的修复工作做到最好,减少其修复次数,优化保护措施。

2)分类保护项目及具体保护措施

针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四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筛选出保护状况一般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保护措施,予以重点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参考执行。

注: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名单及保护措施见附件4

4)石窟寺及石刻

1)保护措施

Ø 对石窟寺及石刻周边崖壁上的危岩进行抢险加固,防止崩裂、坍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发生;对岩体的裂隙进行加固,增强岩体的稳定性。

Ø 对于剥落、起壳、水渍等表面残损相当严重的石窟寺及石刻,进行防风化加固。

Ø 定期清理石窟寺及石刻表面及顶部裸露部分的苔藓、霉菌及其他植物产生的生物污染,清理文物本体与参观道路之间影响景观的树木,并对其周边的植物进行修剪。

Ø 查明影响文物本体风化的水的来源,对岩体裂隙进行防渗堵漏灌浆,封闭岩体中的各种渗水通道,灌浆材料应与岩体强度相似,并有一定的韧性。

Ø 做好监测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由文物部门专人或专业机构负责,针对文物本体的各项内容进行监测。包括对岩体的成分、孔隙率、强度等的试验监测;对石质文物风化程度、受损状况的日常监测;对文物的气候环境、微观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等的常态监测;对保护措施实施情况、管理制度、文物利用情况等的定期监测。对文物监测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对异常的或对文物造成影响的数据的频率、时间及影响程度等进行分析,形成记录档案,为文物保护、管理决策及下一步开展科研工作提供资料与依据。

Ø 做好石窟寺及石刻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调整石窟寺及石刻周围附属建筑的布局和风格,营造符合石窟寺及石刻文化内涵的建筑群体风貌。

2)分类保护项目及具体保护措施

针对全市市级及县级两级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保护单位,筛选出保护状况一般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保护措施,予以重点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参考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具体执行。

注:石窟寺及石刻需要保护名单及保护措施见附件4

5)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保护措施

Ø 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维修措施实施前,应进行详细测绘、勘察病害、评估分析等工作。

Ø 砖木结构为主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维修措施应根据传统建筑的工艺进行维修,尽量不落架维修;对于石结构为主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如果结构安全稳定,不影响观览和使用,局部残缺也不宜修复完整。

Ø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应坚持采用传统工艺、传统材料的保护措施进行维修和更新,特别应保持当地传统建筑的特色。

Ø 近现代建筑的维修应进行地基和结构等方面的勘察监测,维修方案中应包括结构处理方案,文物维修应特别注意室内格局的恢复和历史信息的保持。

Ø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消防措施和必要的安防措施。

2)分类保护项目及具体保护措施

针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四级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筛选出保护状况一般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保护措施,予以重点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可参考执行。

注: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需要保护名单及保护措施见附件4

第二十五条 防护设施规划

1.防护设施总体要求

1)安防系统工程

Ø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

Ø 按照整体纵深防护的指导思想执行。

Ø 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安防保卫系统,配备专职人员2人以上及必要的防卫装备,制定保卫制度及防盗应急预案。

Ø 在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安装摄像头监控设施和设置独立的监控室。

Ø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

Ø 加强保卫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技术考核。

Ø 建立群众联合防卫体系。

2)消防系统工程

消防系统设计:

Ø 统一设计消防系统。根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2018)要求,铺设消防管线,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泵房,增设消防报警系统。

Ø 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编制防火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设专职消防责任人,轮班执勤保证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全时监控。

Ø 消防设施:

Ø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及体量,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持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质量状况,严格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制度;

Ø 在文物建筑内设置感烟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安装时应避免对建筑梁架及墙壁造成损害;

Ø 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Ø 在重点防护区及其他高火险重点要害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Ø 加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

消防通道:

Ø 完善各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和疏散道路要统一考虑,并与避难场所结合,注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防雷工程

Ø 避雷设施的建设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是建筑密集区域或处于地势低洼处的文物建筑,要充分评估防雷的必要性,不可盲目安装避雷设施。

Ø 根据《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QX189-2013)古建筑设防雷装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Ø 避雷设施应结合当地实际条件,设置合适的避雷针、避雷带和避雷网。

2.防护设施设置要求

1)安防设施

设置对象: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设置措施:

Ø 古墓葬:设置摄像头,定期有专人巡逻等,避免人为破坏和偷盗等行为;

Ø 古遗址:设置摄像头,定期有专人巡逻等,避免人为破坏和盗挖等行为;

Ø 古建筑:设置摄像头,定期有专人巡逻等,避免人为破坏等行为;

Ø 石窟寺及石刻:设置摄像头,定期有专人巡逻等,避免人为破坏及偷盗等行为;

Ø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置摄像头,定期有专人巡逻等,避免人为破坏及偷盗等行为。

2)消防设施

设置对象:木构架的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设置措施:

Ø 木构架的古建筑:设置消防栓、消防灭火器、配好消防水源,定期有专人巡逻等,在遭遇火灾时可以快速灭火,减小损失;

Ø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置消防栓、消防灭火器、配好消防水源,定期有专人巡逻等,在遭遇火灾时可以快速灭火,减小损失。

3)防雷设施

设置对象: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设置措施:

Ø 古建筑:部分较高或者位于较为空旷地带的古建筑设置避雷针、避雷带等防雷设施,避免遭遇雷击,造成损失;

Ø 石窟寺及石刻:设置避雷针、避雷带等防雷设施,避免遭遇雷击;

Ø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部分较高或者位于较为空旷地带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要设置避雷针,避雷带等防雷设施,避免遭遇雷击,造成损失及人员伤害。

注:需提升及完善防护设施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具体防护措施见附件5


第六章 文物利用规划

第二十六条 展示利用结构

1.总体利用结构

1)线路串联——两大文物主题展示利用带

以淠河沿线水利工程系列文物以及大别山风景道沿线革命历史系列文物为载体,以文物展示利用为主要功能,串联形成两大文物主题展示利用带:淠河水利文化展示利用带、大别山红绿融合展示利用带。

2)核心引领——两条城区文物展示长廊

以城区类别丰富、数量众多的文物遗存为依托,提升文物活化利用和布展开放水平,串联城区文物资源以及文化场馆资源,建设东西两条主题文物展示长廊:东部历史文化长廊、西部皋城记忆长廊。

3)汇点成片——三大文物集中利用片区

根据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空间集聚特征,结合文物价值、类别、展示利用条件等,谋划文物利用项目,形成主题鲜明的三大文物集中利用片区:两源两地革命教育片区、淮畔水韵古蓼风情片区、群舒文化古迹寻踪片区

2.分区思路及项目

1)两大文物主题展示利用带

1)淠河水利文化展示利用带

以淠河为纽带,南起磨子潭水库,北至淮河,串联沿线佛子岭水库连拱坝、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将军山渡槽、打山渡槽、水门塘遗址等水利文物资源,以开放展示、水利观光为主要功能,弘扬淠史杭精神,形成水利文化展示利用带。

2)大别山红绿融合展示利用带

以六安市山湖大道为主要依托,西起金寨县汤家汇镇,东至舒城县杭埠镇,横跨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等革命文物集中区域,以刘淠西故居、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张家店战斗三纵司令部旧址等)、石家河烈士陵园、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西莲花摩崖石刻群、金寨古寨堡群、七门堰等沿线文物资源为载体,以红色血脉的赓续传承为核心,联动沿线旅游资源,形成大别山红旅融合展示利用带。

2东部历史文化长廊

1)片区范围

包括金安区城区部分。

2)发展方向

以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皋陶墓、东城都遗址、西古城遗址、东古城遗址为轴线,依淠河干渠打造成东部历史文化长廊,研究、阐释和展示六安之根、文化之脉、精神之源,彰显六安千年历史和文化底蕴,并利用这些文物资源,培育一批遗址公园、旅游景区、文化主题园等。重点规划建设六安汉代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皋陶法治文化园、东城都遗址公园、西古城遗址公园、东古城遗址公园和三女墩休闲公园。同时,强化文旅融合、交通串联、文化品牌凸显、标识和沿线环境风貌提升,做好参观展览线路谋划,实施道路提升工程,提升道路通达性、景观性,为游客提供丰富的文化旅游新体验,提升六安城市文化品位。

3)利用项目

6-1 东部历史文化长廊利用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01

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六安汉代王陵墓地)

02

三女墩休闲公园(三女墩古墓群)

03

皋陶法治文化园(皋陶墓)

04

东城都遗址公园(东城都遗址)

05

西古城遗址公园(西古城遗址)

06

东古城遗址公园(东古城遗址)

3西部皋城记忆长廊

1)片区范围

包括裕安区城区部分。

2)发展方向

以文庙为核心,沿老淠河沿岸,北起多宝庵塔(北门塔),南至观音寺塔(南门塔),以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文庙)、多宝庵塔、观音寺塔、龙盘石石刻、六安古城墙、英布墓、六安兵变旧址、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依托,打造西部皋城记忆长廊。以文化休闲、科普研学、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实施城市记忆工程,重点打造文庙文化景观,规划和实施上龙爪和下龙爪景点建设,提升英布墓展示利用水平,推进六安兵变旧址利用,整治文物周边环境,沿河建设观景平台和小而精的休憩、游览景园,加快建成一批城市文物遗址、遗迹等标识工程,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提升六安城市文化品位。

3)利用项目

6-2 西部皋城记忆长廊利用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01

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02

南门塔公园提升(观音寺塔)

03

北塔公园提升(多宝庵塔)

4)三大文物集中利用片区

1两源两地革命教育片区

a.片区范围

包括六安市全域,以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区域为主。

b.发展方向

以近现代革命遗址遗迹等红色革命元素为载体,以红色研学、爱国主义教育、党政教育为主要功能,彰显六安作为中国革命老区的红色文化底蕴与价值,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主题景区、红色研学旅行基地、主题民宿、主题展馆、文创基地等。

c.利用项目

6-3 “两源两地革命教育片区利用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01

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07

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塔)

02

六安革命历史纪念馆

08

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党史教育基地(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03

刘邓大军爱国主义纪念园(沙河乡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09

苏家埠战役纪念园提升(苏家埠战斗旧址)

04

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10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提升(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05

石家河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11

葛藤山战役纪念馆(红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06

刘淠西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12

六安市革命主题文创基地

2淮畔水韵古蓼风情片区

a.片区范围

霍邱县中西部区域。

b.发展方向

以李氏庄园古建筑、李特故居、霍邱文庙古建筑、花台寺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以陈列布展、参观游览、商业经营、公益性开发为主要利用方式,彰显淮畔蓼城独特魅力,培育一批旅游景区、休闲公园、社区文化中心等。

c.利用项目

6-4 淮畔水韵古蓼风情片区一般展示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01

李氏庄园景区(李氏庄园古建筑)

02

李特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李特故居)

03

霍邱文庙社区文化中心(霍邱文庙古建筑)

04

花台寺休闲公园(花台寺遗址)

05

水门塘公园提升(水门塘遗址)

3)群舒文化古迹寻踪片区

a.范围

舒城县全域。

b.发展方向

以龙头塔、七门堰、舒城李氏庄园、汤池老街等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以观光游览、文化休闲、科普研学为主要功能,彰显舒城县群舒文化底蕴,培育一批旅游景区、公共休闲空间、地标景观、主题纪念馆等。

c.利用项目

6-5 群舒文化古迹寻踪片区一般展示项目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01

李氏庄园民宿(舒城李氏庄园)

02

汤池老街休闲旅游街区(汤池老街)

03

群舒博物馆(群舒文化)

04

龙头塔市民休闲广场(龙头塔)

05

七门堰景区(七门堰)

第二十七条 利用模式创新

坚持保护优先、因物利用、融合创新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梳理总结及探索六安市文物利用六种模式类型。

6-6 六安市文物创新利用模式类型

模式类型

范畴

主要特点

已利用代表性例证

规划引导

景区开发型

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类。

依托价值较高、规模较大以及集聚特征较为明显的文物资源,深入挖掘文物的价值内涵,提升文物展示展览水平,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开发成为旅游景区、水利风景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

万佛湖5A级景区(龙河口水库大坝)、天堂寨5A级景区(天堂寨风景区文化景观)、金寨县红军广场4A级景区(金寨县红军广场)、独山革命旧址群4A级景区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佛子岭4A级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横排头4A级景区(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霍邱县烈士陵园景区(霍邱县烈士陵园)、梅山水库4A级景区(梅山水库工业遗产)、斑竹园红色小镇3A级景区(斑竹园镇烈士塔、红11军第32师成立旧址)、舒城县新四军四支队旧址3A级景区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毛主席视察舒茶纪念馆3A级景区(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等。

1.磨子潭水库景区(磨子潭水库)

2.李氏庄园景区(李氏庄园古建筑)

3.刘大圩庄园景区(刘大圩庄园)

4.七门堰景区(七门堰)

5.佛子岭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佛子岭电站水工楼)

6.莲花山景区(西莲花摩崖石刻群)

7.洪家寨景区(金寨古寨堡群)

红色教育型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做好标识展示的基础上,丰富红色研学、科普教育等功能,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党史教育基地等。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皖西烈士纪念碑、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安菜烈士公墓、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霍山烈士陵园、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赤城县邮政局旧址、金寨县烈士陵园、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首发地);

党史教育基地(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吴展故居、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西镇暴动旧址、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

1.李特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李特故居)

2.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3.刘淠西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4.刘邓大军爱国主义纪念园(沙河乡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5.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党史教育基地(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6.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7.平田烈士墓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田烈士墓园)

8.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9.石家河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10.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塔)

11.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12.苏家埠战役纪念园提升(苏家埠战斗旧址)

13.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提升(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14.葛藤山战役纪念馆(红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公共服务型

建筑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

利用靠近社区、乡镇的祠堂、会馆、名人故居等文物资源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乡村书屋、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村史馆等社区公共场所。

农耕文化展览馆(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西镇暴动纪念馆(西镇暴动旧址)、八湾堂民宿(前畈八屋湾古民居)等。

1.迎驾酒文化馆(糟坊村遗址)

2.罗氏宗族史馆(罗氏宗祠)

3.魏庵村村史馆(魏氏宗祠)

4.太平村刘氏祠村村史馆(刘氏宗祠)

5.八里村村史馆(李氏宗祠)

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活化利用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古建筑和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继续发挥或拓展延伸公益办公、行政办公、学校办公等办公功能。

公益办公(佛子岭电站水工楼、霍山文庙);学校办公(狮山中学玉玺楼、舒城县立初级中学南楼);行政办公(原陆军第73师师部礼堂--师部礼堂,原陆军第73师师部礼堂--师部大院、佛子岭水库水工楼)等。

6.霍邱文庙社区文化中心(霍邱文庙古建筑)

文化创意型

建筑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

1)改造为书店、非遗工坊等文化场所,依托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策划摄影、绘画、节庆、市集、民俗表演等文化创意活动。

书画工作室、书画协会及展览馆(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等。

1.叶集印象文创馆(江西会馆)

2.毛坦厂老街街区提升(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

所有类别文物。

2)提取文物资源的文化元素,重塑文化资源,延伸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包括文创产品、纪录片、动画片等文化创意产品。

3)实施原址保护、异地开发,对文物实施就地保护,将文物代表的文化、事迹、故事异地选址建设纪念馆、博物馆、展示馆、文化园等展示纪念设施。

《伟哉皋陶》动画片(皋陶墓)等。

3.六安革命历史纪念馆(六安革命历史)

4.六安市革命主题文创基地(六安市红色文化)

5.群舒博物馆(群舒文化)

6.皋陶法治文化园(皋陶墓)

休闲游憩型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

利用空间完整、保存完好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开发作为民宿、客栈、茶社、咖啡馆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大湾老屋民宿(六安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卫生所旧址)等。

1.李氏庄园民宿(舒城李氏庄园)

2.汤池老街休闲旅游街区(汤池老街)

3.佛子岭民宿(佛子岭宾馆)

4.白麻民宿(白麻会所旧址)

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

利用靠近城区的遗址类、墓葬类文保单位,开发作为休闲公园。

水门塘休闲公园(水门塘遗址)、六安北塔公园(多宝庵塔)、金安区(经开区)白鹭洲市民公园(白鹭洲墓群)、舒城县龙头塔市民广场(龙头塔)、文峰公园(文峰塔)、滨河公园(六安古城墙、龙盘石石刻)、街角公园(英布墓)等。

5.三女墩休闲公园(三女墩古墓群)

6.花台寺休闲公园(花台寺遗址)

7.水门塘公园提升(水门塘遗址)

8.龙头塔市民休闲广场(龙头塔)

9.南门塔公园提升(观音寺塔)

10.北塔公园提升(多宝庵塔)

其他类型

所有类别文物。

其他文物活化利用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考古遗址公园模式。

——

1.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六安汉代王陵墓地)

2.东城都遗址公园(东城都遗址)

3.西古城遗址公园(西古城遗址)

4.东古城遗址公园(东古城遗址)

第二十八条 主题游径建设

依托六安市文物资源特色及道路交通基础,提出七条文物主题游径。

6-7 六安市七条主题游径

名称及主题

思路

依托文物

革命岁月——红色缅怀文物主题游径

依托六安市内土地革命时期革命遗址遗迹中的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纪念性建(构)筑/设施、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墓地、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等类型文物资源,串联形成六安市缅怀革命先辈文物主题游径,凸显六安作为全国著名革命老区的红色基因和精神底色。

皖西烈士纪念碑、苏家埠战斗旧址、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西镇暴动旧址、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汪氏宗祠)、红28军重建会议旧址、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革命旧址群、金寨县革命烈士陵园等。

人间天河——水利工程文物主题游径

依托佛子岭水库连拱坝、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发挥教育、休闲、游憩、科普、研学等多重社会价值,彰显水利工程所凝聚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内核。

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打山渡槽、将军山渡槽、七门堰、龙河口水库大坝、磨子潭水库、佛子岭水库连拱坝、梅山水库工业遗址等。

精英荟萃——历史名人文物主题游径

以六安市历史名人为主线,串联六安市名人墓葬、故居,让游客通过文物了解六安市名人历史和故事,呈现历史人物生平事迹,昭显人格魅力,弘扬爱国情怀。

李特故居、英布墓、皋陶墓、六安汉代王陵墓地、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朱蕴山纪念馆、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程端中墓、刘晓松烈士墓园、廖磊墓、洪学智将军早起革命活动旧址等

皖西古建——建筑艺术文物主题游径

以六安市众多的古寺古塔、庄园宗祠为径,挖掘建筑艺术之美,了解古寺古塔、庄园宗祠承载的历史、宗教、美学、哲学等诸多文化元素,展示皖西各个历史时期建筑的魅力。

霍邱文庙古建筑、李氏庄园古建筑、江西会馆、多宝庵塔、观音寺塔、李氏宗祠、罗氏宗祠、望江寺塔、魏氏宗祠、霍山文庙、霍山文峰塔、刘大圩庄园、龙头塔、褚氏祠堂、决兴庵、戚氏宗祠、江家老屋、后畈黄氏祠、黄氏宗祠、姜家大寨古民居等

科普寻踪——遗址探秘文物主题游径

依托六安市东城都遗址、西古城遗址、蟠龙城遗址、金寨古寨堡群等不同时期的古遗址文物资源,深入挖掘古遗址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科学、艺术及社会文化价值,讲述更丰富、更直观、更立体的六安江淮文化、群舒文化、楚汉文化故事。

花城遗址、蟠龙城遗址、杨家岗头遗址、瑜城村城址、四望堡寨址、下符桥窑址、东都城遗址、西古城遗址、红墩寺遗址、大马城遗址、找母河大古城遗址、徐家庙台孜遗址、中洪城遗孜遗址、大洪城遗址、楼城孜遗址、老鸹山遗址、小古城孜遗址、蓝桥湾古遗址

东部长廊——历史文化文物主题游径

以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皋陶墓、东城都遗址、西古城遗址、东古城遗址为轴线,依淠河干渠打造成东部历史文化文物主题游径,研究、阐释和展示六安之根、文化之脉、精神之源,彰显六安千年历史和文化底蕴。

六安王陵墓地附属古墓群、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皋陶墓、东城都遗址、三女墩古墓群、白鹭洲墓群、东古城遗址、西古城遗址、孙城寺遗址等

西部长廊——皋城记忆文物主题游径

以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文庙)、多宝庵塔、观音寺塔、龙盘石石刻、六安古城墙、英布墓、六安兵变旧址、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等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依托,以文化休闲、科普研学、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打造西部皋城记忆文物主题游径。

多宝庵塔、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刘邓大军南下指挥部、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英布墓、六安古城墙、观音寺塔、六安兵变旧址、中共六安特别支部旧址、中共六安特区委旧址等

第二十九条 合理利用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需有效控制,合理适度利用。

1.必须符合文物本质特征

文物利用必须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不得破坏文物、损害文物、影响文物环境风貌,必须符合文物的本质特征。

2.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文物利用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文物相关法律法规,不可突破法律法规底线。

3.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突出社会效益

利用文物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秉持科学精神、遵守社会公德。

4.必须控制商业活动,提高文化品位

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放在首位,控制闲置文物保护单位的商业活动规模,不能将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品位湮没在商业氛围中。

第三十条 负面清单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划等对不同类型文物保护单位提出控制要求。

6-8 六安市文物保护单位负面清单

类别

控制要求

依据

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

1、在利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历史建筑外观风貌。——《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第五条

2、新布置文物建筑内空间或进行室内陈列布展时,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组成部分的分隔墙、装修装饰、构件,重要的室内装饰应适度开放展示;新增构件、装饰材料、设备应具有可识别性和可逆性,不得以文物建筑构件承重,尽量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风格、色彩与文物建筑环境相协调;严格执行有关给排水和保温供暖的管理要求、技术规范和导则,相 关设计方案履行报批程序;严禁使用烧柴、煤炉等使用明火的供暖设备。——《文物建筑开放导则》附件四

3、规范大遗址保护区划内的建设活动,不得违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用地和规划审核,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理顺基本建设与考古工作的关系。——《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主要任务第二项

《文物建筑开放导则》

《安徽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

《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

石窟寺及石刻

1、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第六项

2、不得损坏、损毁石窟寺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主要任务第二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经营性活动的收入应当用于文物事业发展,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不得增加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安全风险;经营性活动的内容和规模,不得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属性相冲突,不得超出文物保护单位的承载能力。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未达标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

2、不得背离其公共文化属性,以各种名目对公众设置准入门槛;不得将其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在利用过程中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对其造成安全隐患。——《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纪念标识或者保护标识。——《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第十二条

4、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禁止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拆除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禁止擅自新建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第十八条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

其他

1、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不得危害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或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立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改作企业资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5、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负责保护文物本体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对危害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迁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

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过程中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使文物两线范围内的水环境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标准。

2.环境空气

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过程中的空气环境保护工作,使文物两线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

控制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开展期间的噪声,使文物两线范围内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所规定的限值标准,文物影响范围内的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II类标准。

4.生态环境

1)减少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维护文物两线范围内景观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保护文物两线范围内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环境。

3)控制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度不低于90%,拦渣率达到95%以上,文物两线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系数达90%以上。

第三十二条 环境效益评价

1、保护区划管控要求的强化,将有效解决文物两线范围内随意堆放垃圾、乱扔杂物等环境杂乱问题,提升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质量。

2、环境整治、安全巡查与监测等文物保护措施以及文物四有三防工作的落实,将有效保证文物两线范围内环境整洁。

3、文物利用项目的建设,包括景区开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随意堆放垃圾、乱扔杂物、休闲公园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将极大提升文物环境质量,同时可带动周边区域及进入道路两侧环境质量的提升。

4、文物主题游径建设以及文物利用结构引导,将提升七大文物主题游径沿线及重点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包括淠河以及六安市山湖大道沿线环境质量。

本规划实施后,文物保护及利用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开展,将显著提升文物两线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

第三十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预测

本规划实施后,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仅文物保护修缮及保养维护可能产生空气、扬尘、噪声污染,对环境造成影响。在文物活化利用推进过程中,文物利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并对水环境和植被绿化环境造成破坏。

1)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文物保护修缮、保养维护以及文物利用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会造成一定影响。

2)扬尘

扬尘主要是文物保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如外立面修缮产生的墙体扬尘),以及文物保护利用过程中车辆进出携带的泥沙以及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黄沙等)运输、储存过程中引起的扬尘。

3)污废水

工程污水:文物保护利用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土、水泥、砂、灰堆放过程中被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搅拌及砼养护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可能造成泥沙冲入河流或市政管网,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生活废水:文物利用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文物利用项目(如景区、办公场所、民宿、休闲公园考古遗址公园)工作人员/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文物利用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的办公和生活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垃圾、废纸、废弃金属、厨余垃圾和餐饮垃圾等。

5)植被绿化破坏

主要为文物保护和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可能产生施工机械碾压植被绿化,施工作业工具和施工物料堆放在植被绿化带内的情况,造成绿植损坏或死亡,影响整体绿化景观。

2.环境影响总体评价

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和绿化植被影响,对文物两线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景观绿化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可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加以预防和改善。

第三十四条 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控制: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对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降噪措施控制:(1)降声: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并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2)隔声: 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收者与噪声声源分隔。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障、隔声墙等。(3)消声: 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动力性噪声的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接收者的防护:让在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人为噪声的严格控制:进入建设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扬尘控制措施

1)车辆开出建设场地要做到不带泥砂,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2)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 (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 的运输、储存要注意网罩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飞扬。

3)建设现场应使用喷淋设施,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防止扬尘污染。

4)在施工期间应设围栏防护,对弃土表面洒水。

3.废水控制措施

工程污水:文物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悬浮物含量大,需建设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于施工工地洒水防尘。

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可接入市政污水管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暂无法接入市政污水管的站场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污车定期 上门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弃物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5.植被绿化保护

文物施工建设期间,施工机械禁止碾压植被绿化,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植被绿化带内,对植被绿化造成破坏的,应及时补种,并做好植被绿化的养护管理。

6.强化环保宣传和引导

1)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向工作人员和旅游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2)文保单位入口及重要节点位置树立标识牌,提醒游客注意保护环境,文保单位两线范围内严格禁止随意砍伐,随处野炊,随意乱扔生活垃圾。

综上所述,虽然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过程中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落实预防减缓措施和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并降低到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可以承受的程度。因此,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从环保角度考虑总体可行。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 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会议,建立文物保护巡查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2.落实部门责任

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的日常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地方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进行细化落地,落实责任主体。

3.加强部门联合

各级住建、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加强与文物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第三十六条 政策保障

1.加强文物相关政策研究

强化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条令等政策宣传,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理论和政策研究,注意政策法规与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的同步协调,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作用的合力。

2.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认真落实中央、省颁布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性指导意见。

3.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和对口合作政策

借助长三角地区人才、资金、政策等优势,加强合作,争取支持,以期带动和促进六安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

第三十七条 资金保障

1.强化政府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将文物保护与利用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审批程序、使用内容、使用方式、绩效监督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工作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渠道。鼓励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保护。充分利用旅游开发效益对文物保护利用的反哺作用。

第三十八条 人才保障

1.加强文物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文物保护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六安市文物保护修复、文物鉴定、展览策划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2.建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加强与高校、文物保护利用机构与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借鉴各地举办文物班的经验,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基层人才培养的工作,丰富人才培养类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加大文物工作教育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文物知识的学习补充,优化理论专业知识结构,组织专题专项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经验借鉴、轮训、委培、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大力提高领导和干部对文物工作的执政水平,提高相关文物工作人员的素质。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九条 规划分期

规划期限为14年,分近期、远期实施。

1.近期2022--2030

近期主要任务:近期围绕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示范城市的目标,分解落实具体任务。

Ø 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汇总到国土空间一张图,严格落实保护区划管控要求。

Ø 建立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库,重点做好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类保护措施落实,争取省级及以上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三防工程落实,探索预防性保护机制与措施,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文物保护和管理机制,系统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

Ø 积极探索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创新利用,建设七条文物主题游径。

2.远期2031--2035

远期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力争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Ø 深化推进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做好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保护,持续巩固文物保护工作。

Ø 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四有工作和三防工程。

Ø 有序推进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工作,构建两条城区文物展示长廊、两大文物主题展示利用带和三大文物集中利用片区,拓展延伸文物展示利用的方式和途径,探索总结六安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创新模式,力争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注: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分期实施计划表见附件6

 


第十章 投资估算

第四十条 文物保护投资估算

六安市文物保护包括文物本体分类保护工程以及文物本体防护工程两部分,其中文物本体保护投资总额约11181.6万元,文物本体防护工程投资总额约24215万元,合计35396.6万元。

10-1 六安市文物保护投资估算表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估算依据

(万元/个)

费用

(万元)

各期费用

(万元)

近期(市级及以上)

远期(县级)

近期

远期

文物本体分类保护工程

1

古遗址

保护修缮

2个文物保护单位

1个文物保护单位

80

240

160

80

环境整治

11个文物保护单位

22个文物保护单位

30

960

330

630

2

古墓葬

保护修缮

1个文物保护单位

0个文物保护单位

40

40

30

10

环境整治

3个文物保护单位

15个文物保护单位

30

540

90

450

3

古建筑

保护修缮

11个文物保护单位

27个文物保护单位

40

1520

440

1080

环境整治

10个文物保护单位

26个文物保护单位

30

1140

300

840

4

石窟寺及石刻

保护修缮

3个文物保护单位

2个文物保护单位

5

25

15

10

环境整治

3个文物保护单位

2个文物保护单位

5

25

15

10

5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保护修缮

9个文物保护单位

88个文物保护单位

40

3840

360

3480

环境整治

6个文物保护单位

88个文物保护单位

30

2790

180

2610

6

文物保护标志碑的完善与提升

0.8

61.6

15.2

46.4

小计

11181.6

1935.2

9246.4

文物本体防护工程

7

安防设施

75个文保点

453个文保点

30

15840

2250

13590

8

消防设施

7个文保点

23个文保点

40

1200

280

920

9

防雷设施

67个文保点

220个文保点

25

7175

1675

5500

小计

24215

4205

20010

合计

35396.6

6140.2

29256.4

第四十一条 文物利用投资估算

六安市文物利用包括文物利用结构和主题游径建设两大工程,总投资约34300万元,其中文物利用结构构建投资总额约30200万元,主题游径建设投资总额约4100万元。

10-2 六安市文物保护投资估算表

类别

序号

利用工程名称

具体项目

费用(万元)

各期费用(万元)

近期

远期

文物利用工程

1

文物利用结构构建

两源两地革命教育片区

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600

50

550

2

六安革命历史纪念馆

2000

50

1950

3

刘邓大军爱国主义纪念园(沙河乡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500

0

500

4

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500

50

450

5

石家河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500

0

500

6

刘淠西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500

0

500

7

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塔)

500

0

500

8

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党史教育基地(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800

0

800

9

苏家埠战役纪念园提升(苏家埠战斗旧址)

300

50

250

10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提升(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300

50

250

11

葛藤山战役纪念馆(红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500

0

500

12

六安市革命主题文创基地

500

0

500

13

淮畔水韵古蓼风情片区

李氏庄园景区(李氏庄园古建筑)

1500

50

1450

14

李特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李特故居)

600

50

550

15

霍邱文庙社区文化中心(霍邱文庙古建筑)

700

0

700

16

花台寺休闲公园(花台寺遗址)

100

0

100

17

水门塘公园提升(水门塘遗址)等

100

0

100

18

群舒文化古迹寻踪片区

李氏庄园民宿(舒城李氏庄园)

200

200

0

19

汤池老街休闲旅游街区(汤池老街)

1200

0

1200

20

群舒博物馆(群舒文化)

1500

0

1500

21

龙头塔市民休闲广场(龙头塔)

100

0

100

22

七门堰景区(七门堰)等

500

0

500

23

东部历史文化长廊

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六安汉代王陵墓地)

9000

200

8800

24

三女墩休闲公园(三女墩古墓群)

200

0

200

25

皋陶法治文化园(皋陶墓)

200

0

200

26

东城都遗址公园(东城都遗址)

200

0

200

27

西古城遗址公园(西古城遗址)

200

0

200

28

东古城遗址公园(东古城遗址)等

200

0

200

29

西部皋城记忆长廊

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2000

100

1900

30

南门塔公园提升(观音寺塔)

600

40

560

31

北塔公园提升(多宝庵塔)等

400

40

360

32

淠史杭水利文化展示利用带

佛子岭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佛子岭电站水工楼)

800

100

700

33

磨子潭水库景区(磨子潭水库)

600

50

550

34

佛子岭民宿(佛子岭宾馆)

200

0

200

35

迎驾酒文化馆(糟坊村遗址)等

100

0

100

36

大别山红旅融合展示利用带

毛坦厂老街街区提升(毛坦厂老街重点古建筑)

300

0

300

37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田烈士墓园)

100

0

100

38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200

50

150

39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200

50

150

40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200

50

150

41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

100

0

100

42

莲花山景区

100

0

100

43

洪家寨景区等

300

0

300

小计

30200

1230

28970

44

主题游径建设

革命岁月——红色缅怀文物主题游径

1000

120

880

45

人间天河——水利工程文物主题游径

800

140

660

46

精英荟萃——历史名人文物主题游径

700

100

600

47

皖西古建——建筑艺术文物主题游径

600

120

480

48

科普寻踪——遗址探秘文物主题游径

500

100

400

49

东部长廊——历史文化文物主题游径

250

50

200

50

西部长廊——皋城记忆文物主题游径

250

50

200

小计

4100

680

3420

合计

34300

1910

32390

第四十二条 投资额总额与分期

六安市文物投资总额约为69696.6万元,其中文物保护投资总额35396.6万元,文物利用投资总额34300万元,近期投资总额8050.2万元,远期投资总额61646.4万元。。

注:本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及利用工程数量较多,许多工程项目因工程量较大,相应的资金投入难以精准计算,以上投资估算表是根据现场评估和经验值匡算,具体项目投资估算应以专项方案设计预算为准,同时结合市、县(区)财政状况及项目实施工程造价成本等因素进行核算。

10-3 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投资估算表

 

投资总额(万元)

近期(万元)

远期(万元)

文物保护

35396.6

6140.2

29256.4

文物利用

34300.0

1910.0

32390.0

总计

69696.6

8050.2

61646.4

注:文本中所提附件详见《六安市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附件》。

附件 革命文物专篇

第四十三条 史实梳理与价值评价

1.史实梳理

六安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鄂豫院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区域。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新中国的诞生,这里 28年红旗不倒、20年武装斗争不断、30万英烈为国捐躯;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里赓续红色精神,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新实践、创造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自建党以来,这里留下了众多弥足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

1)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1912-1927年)

Ø 新文化运动时期,皖西一批思想进步的教育界人士、爱国青年和革命志士,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开始学习传播马列主义,积极探索救过图存的道路。

Ø 19203月,六安三农进步教师朱蕴山、桂月峰和学生会负责人组建中国革命小组,是安徽最早的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组织。

Ø 1923年冬,安徽省最早的农村党支部——中共寿县小甸集特支成立。

Ø 1925年冬,中共六安特别支部成立。

Ø 19266月,中共霍邱县乌龙庙特别支部成立。

Ø 19278月成立的中共六安特区委领导六安、霍山、霍邱、合肥4县工作

 

 

附表1 六安市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市直

皖西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2

2

霍邱县

霍邱县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一般文物点

3

3

霍邱县

霍邱文庙革命群众活动旧址(霍邱文庙古建筑

重要活动地旧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

4

霍邱县

李特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

5

金寨县

周维炯旧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

6

金寨县

金寨县早期党组织诞生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

7

金寨县

老红军汪立庭旧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

8

金寨县

康烈功将军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

9

金寨县

桂月峰、桂伯炎烈士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10

金寨县

文建武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

11

金寨县

董洪国将军旧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12

金寨县

革命先驱罗洁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13

金寨县

漆海峰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

14

金寨县

漆远渥将军旧居

重要人物旧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

15

金寨县

肖选进将军旧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6

16

金寨县

金寨县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7

17

霍山县

霍山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8

18

霍山县

三尖铺烈士陵园(三尖铺烈士纪念塔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一般文物点

19

19

霍山县

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重要活动地旧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

20

霍山县

刘淠西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1

21

霍山县

狮山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一般文物点

22

22

霍山县

狮山中学玉玺楼

重要机构旧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3

23

舒城县

舒城县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24

24

金安区

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以来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5

25

裕安区

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6

26

裕安区

中共六安特别支部遗址

重要机构遗址

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

两大起义震动全国、鄂豫皖苏区核心区域、苏区建设成功典范、人民军队重要源头。

Ø 192956日夜,中共商罗麻特区委领导了民团起义为主体、农民起义相配合的立夏节起义,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1132师,建立了以商南(今金寨南溪、斑竹园、吴家店一带)为中心的豫东南革命根据地。

Ø 1929118日,以六安独山起义为起点的六霍起义全面爆发,中共六安中心县委领导各地农民纷纷起义,至19304月,六霍起义烽火燃遍了六安大地。六霍起义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1133师,创建了皖西革命根据地。

Ø 1929年秋,《八月桂花遍地开》从这里诞生并唱响,成为红军和苏维埃时期的代表性革命歌曲。

Ø 192912月,红32师攻克商城,改商城为赤城,是红军在河南省攻下的第一座县城。

Ø 19301月,红33师攻克霍山,是红军在安徽省攻下的第一座县城。

Ø 193210月,红四方面军撤离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共鄂豫皖省委重建红25军坚持根据地的斗争。

Ø 193411月,红25军长征后,以高敬亭为书记的中共皖西北道委重建红28军,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

附表2 六安市土地革命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霍邱县

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

2

霍邱县

霍邱县孟集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3

3

霍邱县

霍邱县长集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4

4

霍邱县

霍邱县河口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5

5

霍邱县

霍邱县乌龙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6

6

霍邱县

霍邱县马店安阳山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7

7

霍邱县

霍固县爱国民主政府旧址(李氏庄园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

8

金寨县

梓树坪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

9

金寨县

金寨县沙河梓树坪战斗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0

 

金寨县

豫东南道革命根据地旧址群(13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1.少共豫东南道委,少共赤南县委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1

2.赤南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2

3.商城县总工会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3

4.中共商城县委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4

5.赤南县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5

6.赤城县苏维埃政府政治保卫分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6

7.豫东南红军第二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7

8.商城县农民协会、红军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8

9.泰山集农民协会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9

10柏梁宫党务训练班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20

11.鄂豫皖边区党组织联席会议

重要会议旧址

21

12.红二十八军医院,明强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22

13.红日印刷厂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1

23

金寨县

红军村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24

金寨县

商城县游击队成立及洪学智将军参军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25

金寨县

中共赤城县委、县总工会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

26

金寨县

赤南县一区十二乡苏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

27

金寨县

赤南县赤卫队队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6

28

金寨县

赤南县一区六乡苏维埃政府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7

29

金寨县

红军武器修配站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8

30

金寨县

赤南县红军独立团团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

31

金寨县

中共赤南县委、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

32

金寨县

赤南县五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1

33

金寨县

红二十五军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2

34

金寨县

赤城县政府政治保卫分局关押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3

35

金寨县

红军便衣队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4

36

金寨县

红二十七师改编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

37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刘邓大军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6

38

金寨县

赤南县一区六乡四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7

39

金寨县

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红二十八军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8

40

金寨县

红一军独立旅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9

41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八十二师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0

42

金寨县

红十一军第三十二师被服厂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1

43

金寨县

豫东南红军第二医院住院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2

44

金寨县

金刚台妇女排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3

45

金寨县

中共商南县委临时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4

46

金寨县

伏山便衣队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5

47

金寨县

赤南县五区战斗营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6

48

金寨县

商城县一区七乡苏维埃政府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7

49

金寨县

门坎山战斗遗址(王平章烈士受伤牺牲地)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8

50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八十二师朝阳山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9

51

金寨县

红三十二师虎形地反鄂豫会剿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0

52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泗道河歼敌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1

53

金寨县

中共商南县委革命武装伏山、高冲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2

 

金寨县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7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4

1.立夏节起义首发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55

2.赤城县邮政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56

3.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57

4.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一军第三十二师成立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58

5.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59

6.中共鄂豫皖省委会议旧址

重要会议旧址

60

7.列宁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43

 

金寨县

乌凤沟红军烈士墓园(4处):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1

1.红军烈士1号墓园;

62

2.红军烈士2号墓园;

63

3.师长烈士墓;

64

4.警卫员烈士墓

44

65

金寨县

三湾革命军遇难者公墓

墓葬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5

66

金寨县

中共英霍边区苏维埃政府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6

67

金寨县

金寨县长岭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47

68

金寨县

鄂豫皖省委会议旧址

重要会议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8

69

金寨县

立夏节起义行动会议旧址

重要会议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9

70

金寨县

大埠口红军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0

71

金寨县

胭脂万人墓

墓葬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1

72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2

73

金寨县

关庙乡倒塔坳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3

74

金寨县

关庙乡关王庙大捷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4

75

金寨县

关庙乡胭脂坳红军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5

76

金寨县

周维炯智歼顾敬之民团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6

77

金寨县

六安六区七乡苏府及六区独立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7

78

金寨县

六安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卫生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8

79

金寨县

六安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9

80

金寨县

六安六区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0

81

金寨县

金寨县果子园革命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61

82

金寨县

赤南县一区七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2

83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五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3

84

金寨县

农民革命武装练兵团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4

85

金寨县

立夏节起义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5

86

金寨县

八月桂花遍地开诞生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6

87

金寨县

党组织秘密联络站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7

88

金寨县

黄泥畈红军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8

89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龙墩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9

90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五乡三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0

91

金寨县

乌石湾列宁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1

92

金寨县

火龙尖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2

93

金寨县

中歧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3

94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指挥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4

95

金寨县

铁冲万人墓

墓葬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5

96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军部遗址群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6

97

金寨县

铁冲反击战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7

98

金寨县

河口歼灭战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8

99

金寨县

皂靴河游击战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9

100

金寨县

狗迹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0

101

金寨县

金刚台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1

102

金寨县

金刚台妇女排战斗遗址群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2

103

金寨县

杨桃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3

104

金寨县

流波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4

105

金寨县

红三十三师成立地遗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5

106

金寨县

金寨县吴家店穿石庙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86

107

金寨县

红二十七军包家畈战斗指挥部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7

108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十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8

109

金寨县

红军枪械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9

110

金寨县

立夏节起义包畈暴动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0

111

金寨县

红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七团团部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1

112

金寨县

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2

113

金寨县

立夏节起义秘密联络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3

114

金寨县

店湾私塾学堂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4

115

金寨县

商城县三区苏维埃游击队活动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5

116

金寨县

红二十七军太公山反围剿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6

117

金寨县

林维先大战黄梅尖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7

118

金寨县

高敬亭樟树坪伏击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8

119

金寨县

金寨县立夏节起义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99

120

金寨县

红军学兵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0

121

金寨县

赤南县三区一乡列宁小学,儿童乐园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1

122

金寨县

赤南县三区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2

123

金寨县

长岭关大捷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3

124

金寨县

风簸斗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4

125

金寨县

金山阻击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5

126

金寨县

金寨县双河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106

127

金寨县

赤城县二区五乡列宁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7

128

金寨县

孙家洞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8

129

金寨县

牛王庙伏击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9

130

金寨县

商城县一区双河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0

131

金寨县

金寨县六霍起义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11

132

金寨县

六安中心县委、六英霍暴动总指挥部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2

133

金寨县

霍山六区七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3

134

金寨县

红军医院--广仁堂药店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4

135

金寨县

六英霍暴动旧址、红四方面军战略储备仓库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5

136

金寨县

土塘红军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6

137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联络站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7

138

金寨县

花凉亭战斗指挥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8

139

金寨县

花凉亭战役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9

140

金寨县

中共皖西北道委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0

141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军部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1

142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全军庙阻击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2

143

金寨县

石门口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3

144

金寨县

熊家河保卫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4

145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打碉堡战斗遗址群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5

146

金寨县

东西鲜花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6

 

金寨县

 

皖西北道革命根据地金寨革命旧址群(7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47

1.六县联席会议旧址

重要会议旧址

148

2.六安六区六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49

3.六安六区五乡五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50

4.六安六区五乡列宁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51

5.五星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52

6.霍山六区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53

7.霍山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127

154

金寨县

六安六区八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8

155

金寨县

六安六区五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9

156

金寨县

六安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0

157

金寨县

红十一军三十三师师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1

158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古碑冲战斗指挥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2

159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古碑冲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3

160

金寨县

红二十五军军政机构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4

161

金寨县

小南京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5

162

金寨县

大龚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6

163

金寨县

杨家滩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7

164

金寨县

擂鼓尖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8

165

金寨县

金寨县南溪革命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139

166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重建会议旧址

重要会议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0

167

金寨县

洪学智将军早期革命活动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41

168

金寨县

赤南县二区三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2

169

金寨县

立夏节起义、列宁小学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3

170

金寨县

商城县二区十一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廖氏祠)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4

171

金寨县

红军造枪局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5

172

金寨县

红三十二师红军总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6

173

金寨县

商城县二区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张氏祠)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7

174

金寨县

余山红军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8

175

金寨县

曾绍山将军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9

176

金寨县

花园革命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0

177

金寨县

赤南县丁埠村苏维埃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1

178

金寨县

红三十二师余富山反会剿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2

179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火炮岭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3

180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马头山歼敌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4

181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5

182

金寨县

红二十八军杨山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6

183

霍山县

与儿街革命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57

184

霍山县

石家河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一般文物点

158

185

霍山县

霍山县军事指挥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9

186

霍山县

诸佛庵烈士纪念碑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60

187

霍山县

诸佛庵烈士纪念塔(纪念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61

188

霍山县

大化坪镇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162

189

霍山县

西镇暴动、西镇革命委员会旧址(西镇暴动纪念馆)

重要活动地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63

190

舒城县

平田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64

191

舒城县

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65

192

舒城县

春秋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66

193

金安区

汪孝芝烈士之墓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67

194

裕安区

六安兵变旧址

重要事件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68

195

裕安区

中共六安特区委成立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69

196

裕安区

独山烈士集中安葬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70

 

裕安区

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9处)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7

1.独山暴动指挥部旧址

198

2.六安县赤卫军指挥部旧址

199

3.六安县苏维埃俱乐部旧址

200

4.中共六安县委和少共六安县委旧址

201

5.六安县保卫局旧址

202

6.六安县列宁小学旧址

203

7.六安县苏维埃政府旧址

204

8.六安县革命法庭旧址

205

9.六安县经济合作社旧址

171

206

裕安区

郭家店战斗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72

207

裕安区

青山集中安葬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73

208

裕安区

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

重要人物故居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74

209

裕安区

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75

 

裕安区

苏家埠战斗旧址(2处)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10

1.苏家埠战役前线指挥部旧址

211

2.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

176

212

叶集区

霍邱县苏维埃二区政府旧址(芮家祠堂)

重要机构旧址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

率先实现区域性第二次国共合作、成为安徽省暨大别山抗日中心、培养和输送了大量抗战和建设人才。

Ø 19377月,红28军率先发起与国民党代表谈判,在南方15个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中,较早与国民党地方军政当局谈判成功,并签订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协定,实现了区域性第二次国共两党的合作。

Ø 19381月,国民党安徽省政府由安庆迁至六安,19386月又从六安迁至立煌(今金寨县)金家寨,国民党21集团军及豫鄂皖苏游击兵团总部也驻在立煌境内。

Ø 1938512日,4支队一部在巢县蒋家河口首战告捷,打响新四军华中抗战第一枪,极大地鼓舞了抗日军民的斗志。

Ø 中共中央和长江局从延安、南京、武汉等地选派大批干部到皖西开展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和抗日武装的建设,先后成立中共安徽工委、安徽省工委、鄂豫皖区委和皖西省委,推动成立并实际领导统一战线组织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实行全民总动员,形成了空前规模的全面抗战的大好局面。皖西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基础,成为安徽省及大别山区抗日的指挥中心和活动中心。

附表3 六安市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金寨县

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

2

金寨县

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汪氏宗祠)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3

金寨县

新四军第四支队后方兵站遗址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

4

金寨县

茅坪万人墓

墓葬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

5

霍山县

霍山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旧址(霍山文庙)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

6

舒城县

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7

7

金安区

新四军第四支队战地服务团旧址(储老庄古民居)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8

8

裕安区

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六安文庙)

重要机构旧址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

9

裕安区

赵翅生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

坚持皖西斗争、皮旅东路突围、战略进攻基地、夺取全面胜利。

Ø 解放战争初期,新四军2师、7师、5师的部分武装相继到达皖西开展游击斗争。

Ø 1946年夏,六安是中原突围东路突围的发生地,中原军区11旅在掩护主力向西突围后,挥师东进皖西,冲破敌人重重围堵,胜利到达苏皖解放区。

Ø 19473月,皖西支队与鄂西北军区突围而来的部队合编为皖西人民自卫军,增强了皖西人民反敌清剿的力量。

Ø 19479月,刘邓大军3纵队迅速在皖西实施战略展开,先后解放叶集、六安、金家寨、霍山、舒城等城镇。

Ø 194711月,中共皖西区委员会、皖西行政公署、皖西军区成立,领导机关活动于舒城、岳西、等地之间。皖西解放区在斗争中不断巩固,成为解放大军举行淮海决战、渡江作战的前进基地和渡江后的巩固后方,迎来了全国的解放。

附表4 六安市解放战争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金寨县

刘邓大军前线指挥部警卫团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革命旧址群(5处)

 

解放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

1.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3

2.刘邓大军野战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4

3.刘邓大军老营岩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5

4.刘邓大军后方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6

5.刘邓大军泗河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3

7

金寨县

刘邓大军伤病员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

8

金寨县

刘邓大军二纵野战医院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5

9

金寨县

刘邓大军上塘湾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

10

金寨县

金寨县临时指挥部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

11

金寨县

刘邓大军二纵南下干部大队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

12

金寨县

金寨县北武装集团反清剿临时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

13

金寨县

仙桃革命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14

金寨县

李开文故居

重要人物故居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1

15

金寨县

侉子湾革命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16

金寨县

范湾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17

金寨县

中共吴店区委机关所在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4

18

金寨县

刘班长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5

19

金寨县

七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6

20

金寨县

解放军侦察班剿匪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7

21

金寨县

南小涧剿匪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8

22

金寨县

金桥烈士公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

23

金寨县

道观基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

24

金寨县

东岳庙革命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1

25

金寨县

熊湾革命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2

26

金寨县

韩英、张玉斋等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3

27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竹根河某部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4

28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皮旅某连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

29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某部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6

30

金寨县

皮旅强越松子关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7

31

金寨县

太平山潘家湾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8

32

金寨县

金东县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9

33

金寨县

长岭关革命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0

34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刘伯承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1

35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王河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2

36

金寨县

中共鄂豫皖剿匪部队指挥部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3

37

金寨县

古南乡民主政府驻地旧址(司马何氏宗祠)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4

38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官池村某部驻地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5

39

金寨县

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曾上湾驻地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6

40

金寨县

金寨县南溪公安烈士陵园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37

41

金寨县

泡树岗公安烈士墓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8

42

金寨县

金寨县委驻地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9

43

金寨县

四里尖狙击战战斗遗址

重大战斗遗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0

44

霍山县

胡家河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41

45

霍山县

皮旅清风岭磨子潭战斗遗址、清风岭磨子潭战斗纪念碑

重大战斗遗址、纪念碑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2

46

霍山县

中原突围后东进支队驻扎旧址(决兴庵)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3

47

舒城县

第二野战军渡江战役指挥部旧址(舒城县立初级中学南楼)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4

48

舒城县

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5

49

舒城县

安菜烈士墓园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6

50

金安区

张家店战斗三纵司令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7

51

金安区

南官亭烈士纪念碑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48

52

金安区

张家店战斗前线指挥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9

53

裕安区

刘邓大军南下指挥部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0

54

裕安区

挥手革命烈士纪念碑

烈士纪念设施

解放战争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

孕育战天斗地的淠史杭精神。

Ø 195219日,佛子岭水库工程破土动工,至194511月建成。

Ø 1958819日,淠河灌区渠首横排头枢纽工程开工。紧接着,史河灌区红石嘴渠首枢纽和杭埠河灌区龙河口水库枢纽以及2条总干渠和9条干渠、各中型反调节水库陆续开工。

Ø 196912月,将军山渡槽组织施工,19705月正式施工,19716月竣工。

Ø 1972年干渠基本建成通水,淠史杭工程总投资5.9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2亿元,群众(包括社队)投资3.2亿元。淠史杭灌区能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建成的亩均投资最低、灌溉面积最大的灌区。

附表5 六安市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金寨县

原南京军区--武汉军区通讯电话排旧址

重要机构旧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

2

金寨县

罗银青墓

墓葬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

 

金寨县

郭店军事设施建筑群(10处)

军事设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

1.南京军区610部队测绘大队;

4

2.南京军区610部队某部营房;

5

3.南京军区610部队某部独立营营房;

6

4.南京军区610部队防空设施;

7

5.小关冲军事设施;

8

6.黑石咀防空洞;

9

7.捌房岭防空洞;

10

8.南京军区某部军需仓库;

11

9.832404部队卫生院旧址;

12

10.832404部队防空洞

4

13

金寨县

金寨县蒋光慈革命文化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5

14

霍山县

佛子岭水库连拱坝

重要机构遗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

15

霍山县

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

纪念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7

16

霍山县

磨子潭水库大坝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8

17

舒城县

毛泽东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

重要活动地旧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

18

舒城县

胡底烈士纪念馆

烈士纪念设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10

19

舒城县

吴展纪念馆

烈士纪念设施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11

20

金安区

将军山渡槽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21

金安区

打山渡槽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22

金安区

朱蕴山纪念馆

纪念馆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4

23

裕安区

解放军126医院建筑群

重要机构旧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至今)

弘扬革命精神,赓续传承红色基因。

Ø 19902月,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李克强率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考察组来到金寨考察老区教育事业,决定由中国基金会捐款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在南溪镇援建全国第一所希望小学。

 

附表6 六安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革命遗址遗迹统计表

总序号

序号

县区

名称

类别

历史时期

级别

1

1

霍邱县

霍邱县十九越战烈士墓区

烈士纪念设施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2

2

金寨县

金寨县油坊店刘晓松烈士纪念园

烈士纪念设施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3

3

金寨县

金寨县希望小学

重要机构旧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

4

金安区

李书全将军墓

墓葬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价值评价

中华民国时期,六安是鄂豫院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区域。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新中国的诞生,这里28年红旗不倒、20年武装斗争不断、30万英烈为国捐躯。在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中,六安的贡献彪炳史册,六安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早期建党基地之一、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

1)六安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早期建党基地之一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一批较早接受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在六安通过办学、办刊等方式传播马克思主义。其中,19203月,朱蕴山在六安三农组建中国革命小组,是安徽最早的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组织。同年10月,徐狩西在霍山六区燕子河燕溪小学成立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同时,在朱蕴山、桂月峰、翟其善、徐狩西和刘长青等革命积极分子的努力下,六安各地党组织纷纷建立。1923年底,皖西青年在寿县小甸集建立安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在安庆参与建立安徽第一个城市党支部。从1921年到1927年,中共中央直属党组织共有 41个,有8个位于六安,在全国独树一帜。现留存有金寨县早期党组织诞生地旧址、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地旧址和安徽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旧址等一批革命遗址遗迹。

2)六安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

六安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鄂豫院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区域。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新中国的诞生,这里 28年红旗不倒、20年武装斗争不断、30万英烈为国捐躯。在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中,六安的地位举足轻重,六安的贡献彪炳史册,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

建党和大革命时期,六安是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先锋地。特别是1921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早期党组织在这里取得了较快发展,培养了大批革命骨干,1924年底以前加入中共的安徽早期党员,全省40多人,六安籍就有 30多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六安是红色苏区建设的模范地。在党的八七会议精神指引下,皖西人民于 19295月和11月发动商南起义(又称立夏节起义)、六霍起义,组建主力红军和地方武装,创建豫东南、皖西革命根据地。苏区军民先后粉碎了国民党军三次大围剿,建立特(道)区、县、区、乡、村五级苏维埃政权,颁布《六安六区土改政纲实施细则》《森林办法》等土地法令,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成为全国苏区建设的成功典范。红军主力两次转移后,六安的党和红军在人民支持下,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使革命红旗始终飘扬在大别山上。

全民族抗战时期,六安是安徽合作抗战的中心地1938 1月,国民党安徽省政府迁至六安,六安成为安徽省暨大别山区国共合作抗日的政治、军事指挥中心,为华中抗日民主根据地输送地了大量人才。中共安徽省工委和鄂豫皖区党委先后在六安成立,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斗争。新四军第四支队在六安发展壮大,成为江淮敌后抗日的主力军。六安人民坚持抗日反顽斗争,开辟皖西大别山区抗日游击根据地和寿东南抗日根据地,成为大别山抗战的中流砥柱,直至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现在留下了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和独山革命旧址群、红28军重建会议旧址、苏家埠战斗旧址等一批浓墨重彩的革命遗址遗迹。

解放战争时期,六安是全国战略进攻的转折地19466月,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六安见证中原军区第一纵队第一旅(皮旅)中原突围、铁流千里的伟大奇迹,是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的重要战场。现存有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中共鄂豫皖区委员会旧址、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汪氏宗祠)等一批革命遗址遗迹。

3)六安是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

革命战争年代,六安先后诞生了18支(次)师级以上红军部队。红军长征的四支队伍中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与六安血脉相连,参加长征的六安儿女有近9000人。从六安走出的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后来成为八路军、新四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骨干和主要源头。六安被誉为红军摇篮 将军故乡,在1955 1964 年授衔的开国将军中六安籍有 108 位,位列全国第三。六安市金寨县和原六安县(今金安区、裕安区)位列全国十大将军县。六安有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多次荣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与六安有血脉渊源的现役部队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一、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八十三集团军等,在新时代继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红四方面军是一支战功赫赫、功勋卓著的主力红军。从 1927 11 月起,鄂东、豫东南、皖西地区先后爆发了黄麻起义、商南起义(又称立夏节起义)与六霍起义,分别组建了红三十一师、红三十二师、三十三师,成为鄂豫皖红军部队的源头。19304月,红一军成立,六安人许继慎任军长统一了鄂豫皖边区的军事指挥,为创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奠定基础。19311月,红一军与红十五军合并成立红四军。193111月,红四方面军成立,总指挥徐向前,辖红四军、红二十五军,后接连发起黄安、商潢、苏家埠潢光四大进攻战役,取得空前胜利,鄂豫皖苏区进入全面鼎盛时期。1932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离开鄂豫皖后来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193610月,红四方面军一部长征到达陕北,后与陕北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一二九师成为了晋冀鲁豫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的主要源头。

红二十五军是率先完成长征,为中国革命立下大功的先锋部队。红二十五军首次于193110月在六安麻埠成立。193211月,鄂豫皖省委重建红二十五军。19334月和 19344月,战斗在皖西的红二十八军两度并入红二十五军,吴焕先、徐海东先后任军长。193411月,红二十五军奉命长征,全军从出发时 2980多人发展到 3700 多人,途中创建了鄂豫陕革命根据地,是唯一一支历经长征人数不减反增的红军部队,为中央红军长征胜利会师龑定了坚实基础。19359月,红二十五军与陕北红军合编为红十五军团,是红军发起直罗镇战役、东征和西征战役的主力,扩大了陕甘革命根据地,为红军长征落脚陕北、建立陕甘宁边区奠定了基础。19378,红十五军团改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成为了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的源头之一。

红二十八军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唯一保留军级建制的革命武装。红二十八军于19331月、193310月、19352月先后三次组建,是一支打不散、拖不跨的英雄部队。坚持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成为南方815 块游击根据地中面积最大、唯一保留军级建制的根据地。19377月,红二十八军率先在南方实现区域性国共合作。19382月,与豫南游击队等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走向皖中和皖东抗日前线,是当时新四军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的部队之一。皖南事变后改编为新四军第二师,同时参加鄂豫皖边区游击战争的红军也是新四军三师、四师、五师、七师的来源,成为了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的重要源头。

第四十四条 资源特征与现状研究

1.区县分布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全市革命遗址遗迹在各区县分布差异较大。其中,金寨县革命遗址遗迹分布数量最多,达209处,其次为霍山县和裕安区,分别为20处和16处,霍邱县和舒城县分布数量相同,为11处,最少的为叶集区和市直,仅有1处。

2.类别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革命遗址遗迹类型分布不均匀特征明显。数量最多的为重要机构、重要会议的旧址、遗址,达135处,其次为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烈士纪念设施,共71处,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安葬地和重要事件和重要战斗的遗址、遗迹数量较为接近,分别为57处和50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最少,仅3处。

3.级别特征

据统计显示,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的级别大致呈现金字塔分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仅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共2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共3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最多,共215处,此外,一般文物点有4处。

4.时期特征

根据统计显示,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分布较为集中。其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最多,达176处,解放战争时期其次,为50处。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有26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有14处,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有9处,改革开放和涉水注意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有4处。

第四十五条 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规划

1.保护区划划定与管控要求

1)保护区划划定

Ø 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应当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Ø 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其规模、内容、周边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布。

2)保护区划管控要求

保护范围管控要求:

Ø 本规划划定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依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取土、开山、毁林开荒、开挖渠道。

Ø 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后,应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Ø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自依法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后竖立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

Ø 在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相应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后,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Ø 在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破坏革命遗址遗迹历史风貌、影响革命遗址遗迹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

Ø 本规划划定的革命遗址遗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依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Ø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自依法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后竖立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

Ø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现有危害文物安全、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以改造,必要时,予以拆迁。

Ø 禁止刻划、涂污革命遗址遗迹。

Ø 禁止损坏或者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拆除革命遗址遗迹。

Ø 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遗迹,因特殊情况进行建设活动,无法实施原址保护需要迁移的,由建设单位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制定异地迁移保护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措施分类

具体保护措施主要有提升革命遗址遗迹级别、环境整治、保护修缮、保养维护、安全巡查与监测五类。

所有技术措施在实施之前都应进行专项设计,所有技术和管理措施都应记入档案,相关的勘查、研究、监测及工程报告应由革命遗址遗迹管理部门公布。

1)提升革命遗址遗迹级别

对于价值及意义重大的革命遗址遗迹,建议提升革命遗址遗迹的级别,提升资金配套标准,强化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力度,保障革命遗址遗迹安全。

Ø 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全国、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对价值潜力巨大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革命纪念设施,推进第九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对价值潜力重大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

Ø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对部分价值高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属地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

Ø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的申报:对部分价值较高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未列入文物保护的革命遗址遗迹,各县区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

Ø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确定:对未列入文物保护但价值较大的文物和革命遗址遗迹资源,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围。同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时增补文物名录。

Ø 对于产权不明晰的文物和革命遗址遗迹资源,需明晰文物产权后,积极推进价值评估及级别提升。

2)环境整治

环境整治是保证革命遗址遗迹安全、展示革命遗址遗迹环境原状、保障革命遗址遗迹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

Ø 整治措施包括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损革命遗址遗迹风貌的建构筑物进行调整、拆除或置换,清除可能引起灾害的杂物堆积,制止可能影响革命遗址遗迹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防止环境污染对革命遗址遗迹造成的损伤。

Ø 绿化应尊重革命遗址遗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风貌,如采用乡土树种,避免因绿化而损害革命遗址遗迹和景观环境。

3)保护修缮

保护修缮包括现状整修、重点修复、加固修缮和保护性设施建设。

Ø 现状整修主要是规整歪闪、坍塌、错乱和修补残损部分,清除经评估为不当的添加物等。修整中被清除和补配部分应有详细的档案记录,补配部分应当可识别。重点修复包括恢复革命遗址遗迹结构的稳定状态,修补损坏部分,添补主要的缺失部分等。

Ø 重点修复是对传统木结构革命遗址遗迹应慎重使用全部解体的修复方法。确需解体修复的革命遗址遗迹应全面消除隐患。修复工程应尽量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结构、构件和痕迹。修复要有充分依据。

Ø 加固修缮是针对防护无法解决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如灌浆、勾缝或增强结构强度以避免革命文物的结构或构成部分褪变损坏。加固措施应根据评估,消除革命遗址遗迹结构存在的隐患,并确保不损害革命遗址遗迹本体。

Ø 保护性设施建设是消除造成革命遗址遗迹损害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的预防性措施,有助于避免或减少对革命遗址遗迹的直接干预,包括设置保护设施,在遗址上搭建保护棚罩等。监控用房、库房及必要的设备用房等也属于保护性设施。其建设、改造须依据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规划和专项设计实施,把对革命遗址遗迹及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Ø 由于灾害遭受破坏的革命遗址遗迹,须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修复。

4)保养维护

保养维护能及时消除影响革命遗址遗迹安全的隐患,并保证革命遗址遗迹的整洁,制定并落实革命遗址遗迹保养制度。主要分为保洁管理、应急管理以及资料管理,同时还应包含小修保养,包括屋面维护、简易修整补配、简易支顶加固、院落内外排水疏导、庭院整理等方面。

5)安全巡查与监测

安全巡查与监测措施包括革命遗址遗迹安全隐患巡查、革命遗址遗迹违法行为监测、预防性保护三种类型,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

Ø 安全隐患巡查:对于无法通过保养维护消除的隐患,应实行连续监测,记录、整理、分析监测数据,作为采取进一步保护措施的依据,并及时采取安全、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

Ø 违法行为监测:加大革命遗址遗迹违法执法力度,开展革命遗址遗迹违法案件自查行动,包括违法偷盗、违法买卖、在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杜绝革命遗址遗迹违法现象。

Ø 预防性保护:通过科学的勘查、评估、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降低或消除各种风险影响因素,达到长久保存、全面保护目的。预防性保护包括建立革命遗址遗迹档案信息、强化灾害预防、搭建数字化平台等多种保护措施。(1)建立革命遗址遗迹档案,包括基础信息、各类勘察测绘图、照片档案、保护规划及保护工程资料、行政管理文件、相关法律文书、历史文献、论文和图书等研究材料等。(2)强化灾害预防,主要包括防灾减灾相关内容、三防工程、病虫害防治、针对灾害及安全开展的安全检查、专项巡查等。(3)搭建数字化平台,包括监测预警平台、巡查平台、文物信息系统三类,建立革命遗址遗迹从发现、挖掘、保存储藏、研究、申报、修缮保护、安全防护等全方位的数字化管理,实现革命遗址遗迹的数字化存储、管理、展示、共享、保护和监管。

第四十六条 革命遗址遗迹利用规划

1.利用项目分布

11-1 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利用项目分布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2

六安革命历史纪念馆

3

六安市革命主题文创基地

4

刘邓大军爱国主义纪念园(沙河乡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5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6

佛子岭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佛子岭电站水工楼)

7

磨子潭水库景区(磨子潭水库)

8

平田烈士墓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田烈士墓园)

9

刘淠西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10

石家河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11

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烈士纪念碑)

12

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党史教育基地(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13

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14

李氏庄园景区(李氏庄园古建筑)

15

李特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李特故居)

16

霍邱文庙社区文化中心(霍邱文庙古建筑)

17

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18

苏家埠战役纪念园提升(苏家埠战斗旧址)

19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提升(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20

葛藤山战役纪念馆(红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2.利用模式创新

11-2 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利用模式引导

模式类型

范畴

主要特点

已利用代表性例证

规划引导

景区开发型

重要机构、重要会议的旧址、遗址,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安葬地,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类。

依托价值较高、规模较大以及集聚特征较为明显的革命遗址遗迹资源,深入挖掘价值内涵,提升展示展览水平,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开发成为旅游景区、水利风景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

独山革命旧址群4A级景区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鄂豫皖革命旧址群——独山革命旧址群)、佛子岭4A级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霍邱县烈士陵园景区(霍邱县烈士陵园)、斑竹园红色小镇3A级景区(红11军第32师成立旧址)、舒城县新四军四支队旧址3A级景区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毛主席视察舒茶纪念馆3A级景区(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等。

1、磨子潭水库景区(磨子潭水库大坝)

2、李氏庄园景区【霍固县爱国民主政府旧址(李氏庄园)】

3、佛子岭景区(佛子岭水库连拱坝、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

红色教育型

重要机构、重要会议的旧址、遗址,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烈士纪念设施,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安葬地,其他与革命活动有关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重要事件和重要战斗的遗址、遗迹,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做好标识展示的基础上,丰富红色研学、科普教育等功能,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党史教育基地等。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皖西烈士纪念碑、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霍山烈士陵园、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赤城县邮政局旧址、金寨县烈士陵园、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首发地);

党史教育基地(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毛泽东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中共舒城特支”“特区机关旧址、许继慎故居及许继慎墓、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豫东南道委,道区苏维埃政府旧址);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新四军四支队驻舒旧址)。

1、李特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李特故居)

2、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金寨革命旧址群:立夏节起义策源地旧址)

3、刘淠西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刘淠西故居)

4、刘邓大军爱国主义纪念园(沙河乡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视察工作旧址)

5、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党史教育基地(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

6、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徽省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旧址)

7、平田烈士墓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平田烈士墓园)

8、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舒城县民主政府旧址)

9、石家河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河烈士陵园)

10、诸佛庵革命烈士纪念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诸佛庵烈士纪念塔)

11、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

12、苏家埠战役纪念园提升(苏家埠战斗旧址)

13、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提升(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14、葛藤山战役纪念馆(红28军葛藤山战斗遗址)

公共服务型

重要机构、重要会议的旧址、遗址。

利用靠近社区、乡镇的旧址、名人故居等革命文物资源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乡村书屋、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村史馆等社区公共场所。

农耕文化展览馆(六区十四乡苏维埃政府旧址)、西镇暴动纪念馆(西镇暴动旧址、西镇革命委员会旧址)等。

1、司马村文化馆【古南乡民主政府驻地旧址(司马何氏宗祠)】

重要机构、重要会议的旧址、遗址、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活化利用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旧址、旧居和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继续发挥或拓展延伸公益办公、学校办公等办公功能。

公益办公【霍山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旧址(霍山文庙)】;

学校办公【狮山中学玉玺楼、第二野战军渡江战役指挥部旧址(舒城县立初级中学南楼)】;

2、霍邱文庙社区文化中心(霍邱文庙古建筑)

文化创意型

所有类别革命遗址遗迹。

1)提取革命遗址遗迹的文化元素,重塑文化资源,延伸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包括文创产品、纪录片、动画片等文化创意产品。

1)实施原址保护、异地开发,对革命遗址遗迹实施就地保护,将革命遗址遗迹代表的文化、事迹、故事异地选址建设纪念馆、博物馆、展示馆、文化园等展示纪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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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革命历史纪念馆(六安革命历史)

2、六安市革命主题文创基地(六安市红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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