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版权局)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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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六安建设,全面推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系统依法治理,服务“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根据省文化厅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七五”普法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六安的要求,在文广新体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十三五”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系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时代特点相结合、与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相结合、与教育对象相结合,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文广新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的科学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为文化体育改革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从保障实现人民群众重大文化决策知晓权、文化生活参与权、公共文化消费权、文化产品创造权和文化成果保护权等基本文化权利出发,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普治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对象、内容和时段,做好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性和针对性。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文广新体系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规律,创新理念,拓展领域,丰富内容,探索新方式,打造新平台,使法治宣传教育能够吸引群众、感染群众、娱悦群众、教育群众,始终焕发生机和活力。

二、法治宣传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2016—2020年,文广新体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文广新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文广新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基本法治理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党内组织生活及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推进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加强皋陶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播推广,充分利用我市地域传统法治文化优势,深入挖掘皋陶法治文化资源,打造皋陶法治文化品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继续组织开展好清明公祭法祖皋陶典礼和皋陶文化研讨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推进皋陶法治文化项目建设,扩大皋陶文化的影响力。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融合发展。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引导,结合庐剧、剪纸、泥塑等六安特色民间艺术形式,繁荣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生产。结合“美丽乡村行·文化乐万家”、“社区一家亲·文化进万家”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行政法律;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行政法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控管理,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权力运行。

)深入学习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与文化体育产业促进方面的政策法规。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文化体育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管理及艺术品市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互联网信息、工商、消防、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国家扶持文化体育产业的各项政策。

)深入学习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文艺创作及文化创新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权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文化创新奖励方面的规章和政策。

)深入学习宣传文化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法及外资、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公司法等现代企业治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职责划分和工作要求

(一)文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

1.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制定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提高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鼓励局领导和机关公务员取得执法证。

3.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

4.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面向社会的宏观管理新模式;依法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以全要素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为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文化体育系统执法机构

1.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普法。主动公布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做好文化体育执法领域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工作,完善和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案件评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三)文化体育事业单位

1.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参与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市图书馆、文化馆等项目建设,博物馆、创研室等局属各单位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适时举办廉政文化展览,鼓励创作宣传法治理念的文艺作品;借助总分馆体系注重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法治信息资源共享。

2.贯彻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法规,提高本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使用管理,保障和扩大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参与文化体育活动、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权利。

3.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和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结合“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皋陶文化”等重点命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安茶谷建设”等中心工作,创作出富有时代特色和法治精神的文艺作品。

4.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宣传贯彻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和文艺创新的各项政策,尊重和保障文艺工作者文艺创作的自由和权利。

5.提高本单位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规范单位的经济活动,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防范法律风险。

(四)文化体育企业和经营者

1.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依法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等相关手续,自觉接受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诚信守法,依法办事。

2.依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学习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合同法律制度、财会税收制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3.积极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核心竞争力;学习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上述各单位开展“七五”普法的基本要求:

1.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的表率作用。

2.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依托互联网、新媒体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定期编发法宣信息,促进文化体育法治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3.创新形式,整合资源。不断进行观念、内容、形式、机制等创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艺术性、群众性和文化品味;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6月份的“文化遗产日”、“8·8”全民健身日、“12·4”法治宣传日及国家、省文化体育类法律法规颁布的周年纪念日,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及时将方案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各单位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察。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7至12月):市局组织对系统各单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指定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要切实予以保障。

(二)落实任务,扎实推进

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分解细化责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对推进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列入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做到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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