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0号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樊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葺皋陶墓、皋陶祠的建议》的政协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六安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过去的工作
您对六安历史和皋陶文化的认识理解是非常专业的!我们的认识一致,理念相通。打响皋陶牌、擦亮皋陶文化名片,量力而行,适度分期打造皋陶文化陵园的意愿也是共同的。
我市宣传、研究皋陶文化的工作已经进行很长一段时间了,也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十多年前,在文化、文物部门的努力下就成立了皋陶文化研究团体,召开了首届“全国皋陶文化研究会”,出版了《皋陶与六安》论文集。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市政府在经济上逐年给了更多的支持,皋陶墓、皋陶祠得到了较好的保护。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六安市发展皋陶文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了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市文化、文物部门为加大皋陶文化宣传力度,连续多年举行“法祖皋陶清明祭祀活动”,对于宣传和弘扬皋陶文化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同时,我们还积极申报皋陶墓皋陶祠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提升保护级别和文化品位,经常性地对皋陶墓、皋陶祠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近几年来,市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前期还编制了皋陶文化陵园等项目进行招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过去虽然在皋陶墓、皋陶祠宣传、研究、保护和利用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皋陶文化的影响范围依然是有限的,对六安经济的推动力显现不足,历史文化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主要原因:一是皋陶文化的理论研究难以深入,尚没有形成一个体系。皋陶是上古时代的圣人,功德无量,但由于文字记录少,他的事迹只能靠口口相传,《尚书》、《史记》中对他的描述也只是寥寥几句,现代考古学对那个时期的认识还非常有限,也没有考古实物佐证,客观上造成我们对皋陶文化的研究进展缓慢,因此皋陶文化体系的建立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随着社会变更,现存皋陶墓、皋陶祠距离皖西大道太近,皋陶墓、皋陶祠向南发展空间受限。其功能配套受周边空间狭小限制。三是由于近几年皋陶文化的宣传,皋陶文化研究者多,专家、学者对皋陶陵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多,六安干部群众对皋陶墓、皋陶祠周边建设关注度很高,因此文化部门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对皋陶文化陵园建设慎重。四是由于我们是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滞后,财政投入少,因此,近几年虽然市文化部门及开发区政府等在皋陶文化陵园建设方面策划了一些项目,但都没有实际落地。所以出现了“皋陶陵园规模小,内容单调、设施简陋、功能差”的局面,皋陶墓、皋陶祠的现状确实体现不出皋陶在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扩建皋陶墓墓前广场,以至少容纳500人参加祭祀大典”、“在皋陶墓前修建皋陶塑像,以供后人参观瞻仰”、“在保持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扩建为皋陶祠。扩建的皋陶祠,应由祠门、仪门、享堂等构成,即规格应不低于三进祠堂的标准”等几条建议,特别是“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实施”的建议很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一是保护好现有皋陶墓、皋陶祠。这是我们文化、文物部门的职责。当前文物部门对皋陶祠漏雨、皋陶墓周边部分砖块塌陷,正在安排进行检修、维护,能力保护好现有文物。二是在市政府领导下,我们文化部门将联合规划、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进一步研究您的建议,如先行扩建皋陶祠,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论证等,对皋陶文化园建设进行部分立项,并申请市财政安排资金逐步实施。三是为皋陶文化园建设搞好服务。皋陶墓(皋陶祠)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省保单位,其历史风貌和建筑遗留,是多种历史原因形成的。按照文物法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需要省级文物部门审批。所以,如果皋陶祠需要扩建,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届时我们将积极向省文物部门争取,做好审批工作的沟通、服务和保障工作,让我们共同为打造皋陶文化的城市名片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把皋陶文化品牌打造好。
六安市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