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第一次随机抽查旅游企业事项清单
抽查对象:安徽省飞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六安市公交旅行社有限公司、六安市阳光旅行社有责任公司、安徽省六安市中国旅行社、金寨百事通旅行社有限公司、六安市神州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同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抽查项目:
(一)合同行为规范。具体包括:
1、是否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
2、是否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是否落实包车安全责任,与正规旅游客运单位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
4、是否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检查旅游类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情况,旅游合同中是否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1、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和扩大经营者权利的;
2、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
3、通过补充或变更协议等形式签署上述第一、第二类内容条款的。
(三)合同必备条款。重点检查包价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载明以下事项:
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7、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9、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业务宣传规范。重点检查旅游合同中是否存在攀附性、模糊性语言,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
(五)旅行社经营规范。重点检查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合法、规范情况,具体包括:
1、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
2、是否存在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行为;
4、是否按照要求落实文明宣传以及涉旅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开展行前安全宣传教育、文明旅游提示等有关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抽查内容:现场勘查,查看档案资料
抽查方式: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