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大力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具有六安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
——体育产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总规模达到130亿元左右。
——力争建设1个国家级、2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10个以上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体育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
——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大幅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00万,占总人数的50%以上。
——国民体质合格率和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围绕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发展思路,充分利用水资源、皖西白鹅和轻纺技术优势,做足水文章,引入和打造观赏性强、市场较好、特色鲜明的商业和职业赛事品牌,充分发挥赛事的引领和带动效应,打造水上运动产业功能区;重点扶持裕安、舒城、叶集等地发展羽毛球生产、体育服装、体育用品制造业,创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打造体育用品产销功能区。
围绕六安茶谷建设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山资源、特色茶叶和旅游资源优势,引导金寨、霍山等地重点发展登山和攀岩健身、水上漂流、茶谷体验等运动项目,打造生态运动健康功能区。
围绕合六叶工业走廊暨金叶一体化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空港、高铁、高速公路中部地区交通枢纽、长江经济带、省会经济圈和绿色山水画廊优势,重点引导金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小球项目运动和培训,打造职业赛事表演和城镇运动休闲功能区;支持金安等地建设户外汽车营地,金寨、霍山开展山地汽车、自行车和健步运动,打造沿绿色长廊户外运动休闲功能区。
围绕沿淮经济带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传统和特色文化体育、青少年体育优势,重点支持霍邱、叶集等地发展传统和特色文化体育运动、青少年体育运动人才培训,打造优势运动项目和地域文化体育运动功能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二)培育多元主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体育领域资源全面开放,推动体育资源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体育经济。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优化市县、高校、企业、协会联办市运动队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运动项目走向市场。完善后备人才选拔方式,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俱乐部,共同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扶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产业企业。重点扶持打造羽毛球生产、体育运动服装、体育用品制造、休闲健身户外营地等产业项目。创建1—2个全国知名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一批健身服务品牌。努力培育一批区域性体育产业合作项目和基地,积极开展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创建工作。
加强体育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六安体育传统优势,着力加强拳击、武术散打、跆拳道等项目培训,依托地域特色和山水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水上运动、登山、攀岩、野外生存、漂流等项目的培训。依托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着力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鼓励各县区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体育人才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三)完善体育基础设施
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统筹规划市、县(区)两级体育场馆建设,按照满足中等城市发展需要,加快市级“两馆一场”(体育馆、游泳馆和体育场)建设;县级要按照“四个一”(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室内或室外标准游泳池、一个室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标准,全面建成公共体育场馆。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城市街道规划建设“一房一场”(建设一个健身房、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城市居委会(社区)规划建设“一苑多点”(全民健身苑、多个就近方便的全民健身晨晚练点)。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升级改造,实现城乡便民利民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加强公众活动场所专项体育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郊野公园、沿河沿湖沿水库堤坝滩地、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挖掘潜力,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增加体育健身设施,在城市打造“十分钟健身圈”。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重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四)引导体育健身消费
落实全民健身计划。鼓励城乡居民开展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和各类体育协会的合作,积极引进和申办国际一流和高等级重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体育赛事,积极打造水上运动、小球运动、长跑运动、健身走活动、马拉松运动、汽车和自行车运动、登山和攀岩运动、茶谷体验运动、体育舞蹈及青少年户外营地、老年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赛事品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培育体育中介市场,加强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赛事产业链,开发赛事衍生产品,发挥赛事综合拉动效应。
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和鼓励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体育系统所属专业训练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告制度、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推广体育文化,开放体育信息资源,提升体育文化传播效果。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五)促进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业态。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的广泛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文学创作、体育衍生产品等新型业态发展。促进康体结合,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机构。建立体育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具有运动医学、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知识的高水平人才。
鼓励交互融通。支持金融、房地产、建筑、交通、制造、食品、制药、信息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鼓励科技含量高的体育装备类、辅助类、康复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引导互联网企业与体育企业的对接,创新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开发公共体育服务软件。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制造业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六)创新体制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激发体育发展活力。建立公开透明的体育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强化宏观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加快推行体育领域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完善配套服务,开展多种经营,激发场馆活力。探索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拓宽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鼓励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场馆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运营,提升复合经营能力,着力提高场馆运营效益和整体利用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体育场馆运营的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市重点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三、政策措施
(七)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领域,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场馆设施建设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和职业体育发展。鼓励银行机构研发适合体育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鼓励保险公司研发适合体育产业发展的多样化保险产品。市政府继续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管委)也要设立体育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的扶持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委、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八)建立健全健身消费政策
各地要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点扶持内容之一。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体育基本服务体系,为促进全民体育消费创造条件。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多种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体育产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健身服务。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健身消费理念,探索实行社会保障卡刷卡健身服务保障制度,开展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体育健身运动费用试点,并逐步推广应用,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九)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有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依法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科技和体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体育产业发展特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体育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体育事业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十)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进入同级政府的规划委员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近年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者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十一)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培养各类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开展各类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支持有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的退役运动员接受就业创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积极拓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国际和区域交流与合作培养途径,利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优质的科研教学团队,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业创新、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体育产业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十二)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支持体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合作联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
四、组织实施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促进体育消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改革、文化广电、体育、经信、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旅游、统计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对发展体育产业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我市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加强监督落实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方案。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注重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要健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调查,准确掌握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2016-2025年六安市重点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项目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