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各有关平台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平稳增长,我局拟于2024年12月初开展商文旅一体化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需持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按照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组织文旅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发放渠道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参与活动的商铺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出具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本次消费券活动入选平台将向配套自有资金和叠加商户优惠多的平台倾斜。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政府账户。
(六)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28日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承接此次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于11月28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消费券发放方案、合作协议、资质证明材料)反馈我局。公告到期后,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联系电话:陈晓琪 0564-3379196
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17室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