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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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全力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整治重点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包价旅游活动;

2.未取得导游证或使用伪造、冒用证件从事导游活动;

3.取得导游证但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组织、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服务;

4.超越业务许可范围招徕、组织旅游活动;

5.通过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游客购买与实际服务内容、标准严重不符的旅游产品;

6.以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未经游客同意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7.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延长购物环节,以言语胁迫、心理施压、限制离开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

8.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未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购物次数与时长、自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

三、投诉举报渠道

1.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0564-3929190;六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64-3950089;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0564-3261380;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0564-3302478。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不法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音视频、聊天记录等),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投诉人或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投诉人和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投诉人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请拨打市文旅局机关纪委电话:0564-3370291。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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