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文物保护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评审,按照属地推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综合研判的规范程序,推荐26处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10日。如有异议,请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4-3377160
电子邮箱:1135507698@qq.com
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418室。
六安市文物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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